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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买银保半月内可“反悔” 保险销售不能进驻银行

2014年04月02日 15:51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我2008年在银行存钱,5万块存了5年,最后到期加上本金只有5万1千多块钱,我才知道买的是保险不是存的定期!”开发区年过6旬的王女士给本报打热线倒苦水,她说直到现在才明白自己手中拿的合同是保险合同,而不是存款单。
  4月1日,保监会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实施,进一步规范银保销售,“存单”变“保单”的保险消费误导现象或将被扭转。
  《通知》指出理财类保险销售设上限、禁止保险销售人员银行驻点、银保渠道保险产品的犹豫期由之前的10天延长至15天等亮点备受市民关注。在走访中记者发现,保险销售人员驻点银行网点的行为目前在港城已消失。
  早在2010年底,为了防止由于片面追求短期收益而引发销售误导,银监会叫停保险公司驻点销售。去年11月,新规的征求意见稿中对“禁止保险公司人员驻点”有所松动,保险公司人员可以在银邮机构的相关网点进行辅助咨询,只是不能与银行员工“撞衫”。
  此次保监会和银监会今年发布的这份《通知》中并未放松“商业银行不得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银行网点”的限制,仅表示商业银行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得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
  4月1日上午,记者走访工行、建行、招行、农行等多家银行网点,以客户名义咨询理财经理想购买保险,而为记者提供咨询的均为银行工作人员。“我们现在代理的保险很少,接受客户咨询的也都是银行自己的人。”招商银行环山路支行一名理财经理说。
    银行网点 无保险人员驻点
    误买银保15天内可“反悔”
  众所周知的保险犹豫期是10天,而此次“银保新规”则将银行渠道销售的保险犹豫期延长到了15天,市民如果误买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内“反悔”退保。
  烟台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安澜介绍,实际上在两年前,烟台行业协会就对各家保险进行自律约定,针对60岁以上投保人,保险犹豫期延长至15天,而如果回访不成功的话,就始终在犹豫期内。“之前我们是为了投保人的利益,做一种行业自律,现在有了相关《通知》,对保险业的规范就更有力度了。”
  “一定要对消费者的风险程度有一个了解,风险测评非常重要。”张安澜说,要求银行进行风险测评,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尤其是那些年龄比较大,收入不稳定的老年人,即使做了风险测评,也不能当即就给他们出保险单。
  据了解,在此《通知》实施之前,银行代销的保险产品,都是通过系统进行核保出保险单的。现在,投保人65周岁如果没有达到《通知》中规定的相关条件,银行不能直接出保险单,而是需要保险公司的人进行人工核保。
    避免存单变保单不要只看收益
  市民在银行进行理财时,首先要瞪大眼睛看清签订的合同是保险合同还是银行理财或者是存款,不要只听收益一说。
  在银行销售的保险产品,并非是银行的产品,银行只是扮演了一种代销售或者是提供销售地点的角色。市民在银行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分清,并且,保险产品的本质仍是保障,和银行存款及银行理财没有可比性。
  “市民往往有一种误区,误认为保险产品是银行的,但是从签订的合同什么的都可以辨别,合同是与保险公司签订的。银行只是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一家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出现市民后悔当初购买分红保险的事情,很大的原因,还在于市民对预期收益期望过大,脱离了客观。另外,保险是家庭资产配置的一种。市民一定要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购买,不要仅仅看着预期收益签合同。

【编辑: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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