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童银行”假币:对法律的挑衅
2014年05月05日 09:13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新闻背景:近半个月来,长春156路公交车司机丛先生频繁收到一元假币,上面的发行银行就是“中国儿童银行”(据5月3日《新文化报》)。
网友斯涵涵:一元钱或许不会引起更多人的注意,但是当公交车上频繁出现“中国儿童银行”印发的假币,说明这件事情并非儿戏。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笔者认为,“中国儿童银行”假币是对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挑衅。据悉,当地部门已经在公交车上安装了智能投币机,游戏币、残币等都能在识别后被“吐”出来,投币验钞机识别假币准确率达99%以上。相信此举可以避免假币带来的法律尴尬,也可以有效减少公共交通行业的亏损。
【编辑:于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