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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家信托公司支付近22亿元销售服务费

2014年05月09日 09:12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其中6家过亿元 2家仅为几万元

  ■本报记者 夏 青

  从甘肃信托深圳财富管理中心经理陈德萍等人立案侦查,到四川信托刚离职的总裁陈军被曝因受贿问题正接受调查,再到第三方理财的返佣金,信托公司各种灰色地带、“潜规则”逐渐浮现。

  日前,《证券日报》记者在梳理已经公布的信托公司2013年年报时发现,营业支出项目下一个名为“销售服务费”的项目有颇多疑点。有的信托公司在年报没有此单列项目,有的虽然单列项目,但没有具体数字。而单列并公布的费用则是天差地别,有的信托公司高达几亿元,而有的仅为几万元。

  据本报记者统计,目前共有26家信托公司在年报中对销售服务费有明确列示,总费用高达219,540.31万元。其中在此项支出最高的是兴业信托,2013年度的销售服务费为60,366.65 万元;其次是安信信托,费用为31,201.11万元;新华信托以29,815.35 万元排第三位。根据统计,在此项费用上超过亿元的有6家。除上述三家之外,还有国民信托、中航信托和中泰信托。

  不过,有研究员质疑,按照兴业信托的年报数据,净利润为11.06亿元,销售费用支出的数据可能有误。

  统计显示,该项支出最少的是中诚信托,2013年度的支出为6.37万元, 而2012年的支出数为104.20万元。东莞信托相对较少,2013年的该项支出8.89万元。

  针对基金来说,销售服务费原本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及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开放式基金财产中计提的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基金的营销费用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

  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分析,销售服务费可能就是指借助第三方理财给付的佣金。因为有些信托公司的直销能力相对较弱,相应产品会找第三方代销。他还表示,不排除其中的资金进入灰色链条。

  据了解,按照产品发行所依赖的重点不同,现在信托公司分为三种类型,一是直销团队强大,基本不需要渠道代销;二是银行渠道与直销团队的组合;三是中小信托公司主要依赖第三方渠道销售。灰色的寻租空间往往就隐藏在第三种模式当中。

  业内人士表示,因为依靠银行渠道的发行,银行的价码都是比较透明,并且由于银行在发行规模上有很大的优势,因此在与银行合作时,信托公司以及内部高管不太可能有很大的议价以及寻租空间。

  此前,一位第三方理财机构高层告诉本报记者,信托公司通过第三方代销信托,会按照信托产品不同给予1%—2%的佣金。

  业内人士表示,这些行业内的“潜规则”其实就是违规,所以目前监管层鼓励信托公司建立直销渠道。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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