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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对深化金改意义重大

2014年12月04日 13:05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既关系到广大存款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公平竞争和稳定发展,在提高存款人对金融机构信心、防止存款挤兑、完善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1933年大危机后,美国率先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现在全世界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实践表明,该制度在保护存款人资金安全、提高存款人对金融机构信心、防止存款挤兑、完善金融监管、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金融业基础性的制度安排,并最终形成以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审慎监管、存款保险制度“三位一体”为核心内容的金融安全网和建立金融稳定长效机制。

  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提出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历经21年进行了的大量研究论证,起草了《存款保险条例(草案)》,并做好与现有法律体系的衔接。该《草案》出台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既关系到广大存款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公平竞争和稳定发展,对进一步深化我国经济、金融体制改革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所谓存款保险,是指投保机构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缴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规定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其中,保险费成本由投保机构承担,而受益人是存款人。

  一、为什么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能更好地保护存款人利益?

  第一,存款保险制度是经过正式立法程序形成的一种制度安排,一旦颁布实施,依法赔付存款人赔付限额内的本金和利息就成为存款保险基金的法定责任,从而有利于存款人形成“存款安全有保障”的稳定预期。当投保金融机构出现经营困难时,存款保险机构灵活采取多种市场化处置,促成好银行收购问题银行,承接其存款,确保运营不关门、关键服务不中断,实际上使存款人得到及时的、全额的保障。

  第二,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提升存款人对金融机构信心,减少连锁挤兑存款的可能性,大幅度消除银行倒闭“多米诺骨牌”效应。按照《存款保险条例(草案)》规定,一旦投保金融机构出现问题需要赔付存款损失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将及时赔付。因此,存款人、特别是众多的中小存款人不用担心其存款本息的安全,从而避免其他原本经营状况良好的金融机构的存款人连锁挤兑存款现象的发生。

  存款保险基金是赔付存款本息损失的物质保障,我国即将建立的存款保险基金有充足的赔付能力。一是按照《草案》要求,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含外资法人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必须参加存款保险,并依法缴纳存款保险费。二是在已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或地区),赔付存款损失的资金除来自保险费外,还来自存款保险基金投资收入,在存款保险制度刚起步或紧急情况下还允许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从中央银行借款用于赔付存款本息。

  第三,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促进银行稳健经营,最大限度降低银行破产和保险基金损失的可能性。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不采取“付款箱”模式,意味着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不仅仅只是事后履行赔付存款损失的职能,还具备一定的事前防范的功能,将投保金融机构可能发生的道德风险和存款保险基金损失降到最低,做到风险“早识别、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

  第四,我国存款保险基金赔付额度较高。考虑到我国储蓄率较高和居民储蓄很大程度上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存款保险条例(草案)》将赔付限额设为50万元,约为2013年我国人均GDP的12倍,远高于美国的5.3倍、英国的3倍、印度的1.3倍的水平。据测算,能够为99.6%以上的存款人(包括各类企业)提供100%的赔付。

  第五,存款保险基金管理不仅具有现金赔付职能,还可以通过接管、组织并购等方式处理有问题金融机构,从而使得存款人的本息在短时间内得到事实上的全额赔付。

  二、为什么不实行全额赔付?限额赔付是否意味着超限额的大额存款人可能会发生损失?

  实施限额赔付将有利于存款人强化对银行经营状况的关注,更好地发挥市场约束机制的作用,促使银行更安全、更稳健经营。这也是新巴塞尔协议三大支柱体系的核心理念在存款保险制度设计中的体现。因此,已经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或地区)普遍实行限额赔付的方式。

  尽管实行限额赔偿,其实并不意味着限额以上的存款就没有安全保障。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总体平稳、金融机构经营稳健、银行资本充足、金融监管严格。即便是个别金融机构出现问题时,世界各国(或地区)现在的通行做法也不是采取清算加现金赔付方式来处理,而更多是采用接管、并购、收购与承担等方式来解决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超限额存款人的存款账户只需要从问题银行转移到并购其的好银行去即可,从而使存款人受到充分保护。

  三、为什么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经济发展不仅需要大银行,也需要中小银行。但客观上讲,中小银行受区域、规模、人才、技术等制约,其信用和竞争力往往处于劣势。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一方面为大、中、小银行开展业务创造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为中小银行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空间。存款保险极大地提升了中小银行的信用。另一方面,也为中小银行创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为其发展壮大提供了制度保障。从国际经验看,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制度,中小银行、特别是新兴民营银行根本不可能与“五大银行”和上市银行同台竞争,生存都很难,更谈不上发展壮大和服务中小企业。

  存款保险制度有利于我国金融体系多样性,有利于金融结构优化,有利于形成与经济发展相匹配的金融生态圈。美国社区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张桥云(西南财大金融学院执行院长)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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