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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须警惕保单包装成"存款" 车险赔付藏陷阱

2015年01月06日 15:4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睁大眼睛,莫让存款变保单!行业的不规范,以及保险产品的消费艰涩难懂而备受消费者诟病,而保监会也不断对行业加大整顿力度。昨日,中国保监会公布了在保险消费侵权中的五种典型——利用产品说明会虚假宣传,利用银保渠道使用违规宣传材料,利用银行理财上龙误导销售,滥用免责条款无理拒赔,汽修厂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制造假赔案——这也是中国保监会在近年来首次以通报形式对保险公司提出警告。

  警惕保单包装成“存款”

  保监会对行业的整顿清理一波接着一波,除了在2014年频频出台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各种条例之外,昨日还极其罕有地在2015年开局阶段在全行业通报典型处罚案例,这也是近年来首次以通报形式对保险公司提出警告。

  羊城晚报记者梳理发现,这些侵权案例主要集中在两个领域:一是在投资理财类的保险产品中出现的销售误导行为,另一则是在车险中赔付中设置种种陷阱。

  尽管经过多年整治,银保产品仍是销售误导的重灾区,保险的销售人员主要利用各种方式让消费者误以为购买的保单是“银行保本产品”,其中,利用产品说明会虚假宣传、在银行销售渠道违规使用宣传材料、利用银行理财沙龙误导销售这些行为,让保险知识匮乏的消费者很容易被误导。

  如保监会通报的一起案例就显示,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在与工商银行广西分行营业部共同举办“VIP客户理财沙龙”活动过程中,相关责任人在专题讲座中介绍“金镶玉两全保险”产品时,未说明分红的不确定性,并使用了诸如“理财综合收益255万元,复合增长率170%”、“45岁的王先生,每年为自己投保30万元,连续缴费5次,总共投保金额150万元……将获得红利829350元”等语句,夸大收益。针对上述问题,广西保监局对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罚款9万元,对民生人寿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兼银行与多元保险部负责人警告并罚款3万元。

  在辽宁保监局处罚的案例中,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在代理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业务时,宣传资料使用了“每年存一万”、“支取”、“本息”等混淆银行产品和保险产品的表述,辽宁保监局对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和工商银行沈阳和睦路支行罚款10万元,对责任人分别警告并罚款2万元。

  车险赔付藏陷阱

  另一个出问题的领域集中在车险赔付上。2013年5月,没有操作证的张某在驾驶专项作业车时撞了柯某的车,其承保的天安财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只支付了交强险赔款,却拒绝赔付商业险,理由是张某没有持证上岗。浙江保监局认定天安财险台州中心支公司存在未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义务,罚款2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罚款处理。

  消费者孔某则是发现保险代办方拿着材料去骗保。保监局检查发现,汽修厂将车辆单方事故虚构为双方事故,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了虚假理赔资料,北京保监局对该修理单位罚款5万元。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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