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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离奇维权:海量大蒜PK“影帝”

2015年01月17日 14:17 来源:金陵晚报  参与互动()

  2014年P2P平台高歌猛进,运营平台达1575家,接近2013年的两倍;跑路事件也频发,问题平台有275家之多,是上一年的3.62倍。

  随着P2P平台倒闭此起彼伏,戏剧性的维权故事也在屡屡上演。有人催款催来450万吨大蒜;有人讨债不成,反而和问题平台合谋开“黑店”,引不知情的“小白”入场接盘;有人过亿资金投到有自融倾向的网贷平台,为了不崩盘,和平台维持表面和平。

  P2P界冒出一代“影帝”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发帖:投资人集资10万元,悬赏通缉陈金锚。同时表示,由于刑侦进程太慢,全体受害人无奈出此下策。

  陈金锚是网贷平台“恒融财富”的负责人,去年11月跑路,涉案金额据称达1.8亿元。

  据了解,陈金锚的出逃颇具戏剧性。11月10日,恒融财富发布公告称,将限制投资人提现,同时坚称“绝不会跑路”。但是这一公告引发投资人恐慌,投资人陆续赶往无锡维权,其间陈金锚安抚投资人情绪,众人还留下合照若干。

  在网上流传的合影中,陈金锚露出笑容,和维权的投资人们一起竖起大拇指。当时一起上演“合家欢”剧目的投资人谁也没想到,随后陈金锚就人间蒸发了。有业内人士调侃道,陈金锚不愧是P2P界的奥斯卡影帝。

  知名网贷评论人羿飞对《金证券》记者表示,P2P平台老板跑路,一般被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太轻,从而导致犯罪成本太低。

  据悉,P2P非法集资第一案东方创投案去年7月15日开庭审理,“法人邓亮被判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运营总监李泽明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这起涉案金额达1.2亿元的网贷维权案案件当时轰动一时。

  记者了解到,目前P2P平台被立案调查后,受偿比例能达到投资人本金50%左右的,已算很高的了。

  一位P2P投资人对《金证券》记者感叹道,在P2P圈子里发生的一些离奇故事,如果不是真实发生在你眼前,编都编不出来,因为太不符逻辑太不合常理了。

  “甚至有人将过亿资金投到一个有自融倾向的P2P平台上,为了让平台不崩盘,还在续投维持平台正常的假象”。

  惊现450万斤“蒜你狠”

  “P2P的喜怒哀乐,太让人长见识了。”羿飞对《金证券》记者说,有个叫“七雷王”的投资人之前在P2P界颇为闻名。2013年国庆节后短时间内他连踩七雷,共计损失15万,为警示自己他干脆改名叫“七雷王”。

  “七雷王”中招的其中一个网站叫乐网贷,是个典型旁氏平台,平台伪造虚假借款人骗取资金囤积大蒜以求获取暴利。他和众多维权者聚集到山东莱芜维权,最终却只催收到450万斤大蒜,当做了抵押品。

  在一篇网帖中,“七雷王”自嘲道:全国各地又多了400多人关心起了山东大蒜价格,他们不是大蒜批发商,很多人甚至从不吃大蒜,他们是P2P网贷平台“乐网贷”的受害人,他们指望近期再现“蒜你狠”行情,好让“乐网贷”卖蒜还钱。

  这样的维权故事还有很多。羿飞在新书《我的钱:互联网金融理财书》中曾讲述了老投资人麦叔“踩雷”的故事:他所投的平台出现提现困难,待收4000多万,但平台负责人不跑路也不还钱,运用各种手段忽悠分化投资人,案发一年,也没有投资人报案。老麦先后5次到包头追债,受损的40万也只追回了一半,且期间经历颇多磨难。

  上述P2P投资人对《金证券》记者说,有些受害人之所以不报案是因为还心存侥幸,以为维持表面和平就还有转机,但实际上,报警不一定能拿回钱,但不报警一定拿不回钱。

  羿飞对《金证券》记者说,尽管P2P维权过程中颇多离奇,但总结起来脉络都是相似的。平台出现提现问题后,投资人奔赴现场,然后找负责人协商,找不到人就抢东西或是报警。

  一旦协商开始,往往会陷入僵局,投资人会分裂成“保皇派”和“报警派”。“保皇派”认为和平台谈判或许还能追回大部分钱,而如果报警即是撕破脸。

  远离“斯德哥尔摩症候群”

  为了不崩盘,和问题平台保持表面和平的情况在P2P维权过程中并不少见。

  上述P2P投资人说,“有的受害人服软了,不再维权,然后平台每月给他们发点‘饭钱’。或者是协商之后将债权转为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为了能让自己脱身,还帮忙忽悠不知情的新投资者来接盘。然后,这个平台就成了黑店,进来一个宰一个。”

  羿飞感叹道,中雷的人,要全力收回投资,但是也该守住良心底线,不要忽悠“小白”入局,几个“小白”不能改变网站倒闭的命运,但会让这样做的人成为一个被唾弃的人。

  他将这种情况形象地比喻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

  互联网金融法律领域知名律师肖飒曾对《金证券》记者说,“踩雷”的投资者一定要留存固定证据,包括合同、充值记录、银行单据以及网站虚假宣传截图以便报案维权。

  肖飒分析称,私下谈判可能会尽快追回欠款,但也可能贻误战机。

  而民事追偿和刑事报案也各有利弊,前者的优势是原告在某种意义上可掌握案件进度。但是花费较大,效率较低。后者则是效率高,花费少,但案件进入公诉案件程序,本人不能再撤诉,如果想知道进度,程序较繁琐。

  她近日撰文称,投资人要注意观察投资网站的蛛丝马迹,一旦发现问题要做两手准备。由投资人聘请的法律顾问直接与平台律师交涉、取证、谈判是否可回款以及数额、比例;一旦谈判破裂,投资人直接到当地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羿飞和她持近似的看法:对于已经发生问题的平台,不要心存幻想,坚定退出。投入金额较大的,建议立即去“前线”,对管理层完全控制避免其出逃,如果几天内不能兑现恢复提现的承诺,坚决报警,“若陷入持久战必然人心涣散”。

  他同时提醒投资人,一定要远离“斯德哥尔摩症候群”,“一个爆出问题的平台,突然出现大批唱赞歌的人,是需要回避的典型信号。”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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