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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举牌上市公司股票必须明确披露资金来源

2015年12月24日 16:4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行欢报道:“宝万之争”引发了监管层的高度关注。在继证监会明确表态对市场正常行为不干涉后,保监会昨天晚上连夜出台了一则关于保险企业举牌上市公司股票的新政,明确表示保险机构举牌必须明确披露资金来源。而此前,民间对宝能系收购万科的资金来源问题质疑颇多,认为这些“来路不明”的资金收购行业龙头企业,会引发不良市场示范效应。

  根据保监会连夜出台的这份《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3号:举牌上市公司股票》,从监管层面要求保险机构披露举牌信息进行了重点规范,信息披露更加透明。这些要求被披露的内容包括“保险公司举牌该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方式(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增发、协议转让及其他方式)、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保险责任准备金、其他资金)”;“资金来源于保险责任准备金的,应当按照保险账户和产品,分别说明截至交易日,该账户和产品投资该股票的余额、可运用资金余额、平均持有期,以及最近4个季度每季度的现金流入、流出金额”,而“来源于其他资金的,应当说明资金具体来源、投资该股票余额、资金成本、资金期限等”。

  要求被披露的保险机构举牌比例也被定在了持有者或与其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的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及之后每增持达到5%时,必须在保监会保险公司网站、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以及中国保监会指定媒体发布信息披露公告。

【编辑:陆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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