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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卖理财今后要同步录音录像

2016年08月31日 10:19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讯(记者 范晓 实习生 黄梓轩)银行投资理财产品花样迭出,但客户因亏损与银行起纠纷也屡见不鲜。今后,这种理财纠纷恐难再“扯皮”。日前,北京银监局发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北京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辖区内的银行营业网点设立理财销售专区,提示投资风险,所有金融产品信息应收录于网站,供消费者查询。银行自有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要严格区分,同时销售过程要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据北京银监局官网日前发布的要求,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产品信息披露,规范产品推介行为,不得夸大产品收益或掩饰产品风险,产品广告宣传行为应严格遵守《广告法》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理财产品销售过程的录制,以及录音录像资料保存和调阅等环节将加以规范,防止信息泄露。

  近日,记者到浦发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杭州银行等网点询问,被告知买理财产品需要录音录像。在工商银行宣武门支行,工作人员展示了柜员个人资料牌后面的录音器,它是一个四方形的盒子,插着线,与监控器相连接。光大银行北京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分行辖属所有一二级支行和社区支行已安装了“双录”设备。

  这份《意见》还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托本机构网站建立产品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收录全部在售及存续期内金融产品的基本信息,及时对存续期内金融产品的风险信息变动情况进行提示,并严格区分“自有产品”和“代销产品”,供消费者查询和选择。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网点开辟专门区域,销售自有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销售专区应有明显标识,并在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提醒消费者“您所购买的产品可通过我行网站产品名录进行查询。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记者在多家银行的营业网点看到,理财专区被独立出来,宣传单上大多都有“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的标识。然而,记者随机采访发现,并没有太多消费者注意到银行理财有“自销”和“代销”的区别,不少市民表示,“银行卖的理财应该靠谱吧。”记者在某商业银行网点询问工作人员获悉,在该家银行的理财宣传单上,正面的是自销产品,背面的则是代销产品。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银监会并没有明确要求银行在理财宣传单上标明“自有”和“代销”产品,但规定理财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须将这一信息告诉投资者。

  据北京银监局信息显示,国有商业银行北京市分行、辖内各股份制商业银行、辖内各村镇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北京分行、辖区内各外资银行、各信托公司、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工行,中行,光大,民生,华夏,北京银行的信用卡中心,村镇银行、卡中心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须参照本意见执行。

  据银监会要求,今年年底前,银行业要全面实现理财专区产品销售“双录”。基于北京地区“双录”工作的良好基础,记者从北京银监局获悉,截至今年6月末,北京地区银行营业网点已基本实现了专区产品销售“双录”。

【编辑:鲍文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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