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最高法要求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慎用拘留查封等

2016年10月25日 10:11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本报北京10月24日讯 记者刘子阳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近日发布《关于依法审理和执行民事商事案件,保障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通知是最高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共8条,全面规范了涉民间投资民事商事案件审理和执行的理念和原则,侧重于涉民间投资民事商事审判工作的规范,进一步提升各级人民法院为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能力和水平。通知要求,坚持保护产权、契约自由、平等保护、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诚实守信、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六大原则,依法化解民间投资中的各类矛盾,服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

  通知要求,坚持各类市场主体的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为各种所有制经济提供平等司法保障;准确认定合同的效力,正确划分当事人的合同责任,保护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准确界定产权关系,明确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合法权利;加大对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依法制裁各种形式的不正当行为,依法制止占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者滥用垄断地位。

  为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知规定,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正确认定新型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保护民间金融创新,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依法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可能造成的不当影响。

【编辑:高辰】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