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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引入商业保险解决野生动物肇事问题

2011年01月01日 19:5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服务协议》1月1日正式生效,将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全部纳入公众责任保险范围。专家表示,这一由政府直接补偿全面向商业保险补偿转变的新举措,标志着中国化解野生动物侵害风险和保护生态资源更加完善和多元化,为解决日益突出的“野生动物肇事”问题提供了很好的范例。

  近年来,由于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生态环境的恢复和野生动物保护政策的实施,云南省内亚洲象、黑熊等野生动物数量种群大幅增加。

  但据云南省林业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象、野猪、黑熊、虎、豹等大型野生动物与当地居民的冲突日益加剧。在西双版纳,野象每年都会在庄稼成熟时到农田里啃食玉米、甘蔗、香蕉等作物,致使很多以此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民损失惨重。

  云南省林业厅的相关负责人说,以西双版纳州为例,西双版纳是亚洲象在中国分布数量最多的地方,近3年来,西双版纳亚洲象肇事损失平均每年600多万元。云南省林业厅在安排野生动物肇事补偿经费时,虽然给予西双版纳州重点倾斜,但是补偿经费缺口仍然较大,当地群众得到的补偿比例较低。

  2009年起,西双版纳州开始探寻野生动物保护的新途径,在没有任何先例的情况下,与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双版纳中心支公司签订了西双版纳亚洲象公众责任保险合同,把野生亚洲象在辖区内造成的损害纳入保险范畴。

  在刚刚过去的一个月里,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支付了96万元野生亚洲象公众责任险理赔款,给2010年因野象采食村庄玉米而丧失收成的某村131户村民。

  据介绍,这是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开展商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新探索。根据与保险公司的协议,2011年,西双版纳州投入660万元保费,累计赔偿限额为4000万元,包括亚洲象在内的所有受保护的野生动物都将纳入公众责任保险范围。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研究员蒋学龙表示,探索运用市场手段保障民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建立降低野生动物侵害风险的商业保险制度,实现由政府直接补偿向商业保险赔偿的转变,是当前解决人与野生动物冲突的明智之选。(李怀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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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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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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