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肉孜·司马义说,新疆去年依法审理了喀什“8·4”、“8·12”“8·14”等一系列恶性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审结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376件,沉重打击了“三股势力”的嚣张气焰。
肉孜·司马义14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肉孜·司马义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悉心指导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配合,依法审判了涉乌鲁木齐“7·5”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积极回应了各族人民群众的关切,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肉孜·司马义说,新疆各级人民法院把反恐严打斗争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为自治区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肉孜·司马义说,新疆各级人民法院将继续对“三股势力”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以依法严惩“7·5”严重暴力犯罪为重点,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其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贪污受贿等刑事犯罪。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90133件,办结267526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6709件,办结5514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3144人。 (记者 韩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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