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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强制戒毒后全盘翻供 状告公安局讨清白

2011年01月20日 09:57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庭 审

  时间:昨天 案情:盘龙公安分局成被告

  “警察看见一名男子神色慌张,上前盘问,男子显得更加紧张,想掉头离开……”被民警拦住后,男子承认自己吸过毒,民警将其带回昆明市龙泉派出所进行尿检,结果呈阳性。警方决定,对他强制戒毒两年。男子被送进戒毒所后,却全盘翻供,声称自己没有吸毒,并将昆明市公安局盘龙分局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撤销盘龙分局的决定。昨天,盘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行政诉讼案。

  男子被强制戒毒

  这名被警方指认为吸毒的男子叫林江(化名),今年30岁,广东陆丰市人。去年10月中旬,他从广东来到昆明打工。据警方介绍,去年10月25日下午1点左右,林江在昆明双龙商场一家银行附近神色紧张,于是民警上前盘查,当时他承认自己吸毒。随即,民警将林江带回龙泉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询问。

  笔录中,林江承认自己从2010年3月开始吸食毒品海洛因,最近一次吸毒是在2010年10月23日晚上7点左右。在询问中,林江说自己吸毒成瘾。当问到他是从哪里购买的毒品,他称是路边骑摩托车的人卖给他的,他并不认识卖毒的人。

  当天,民警还为林江进行了尿检,检测报告显示呈阳性。

  有了林江的口供和检测结果,龙泉派出所对他作出强制戒毒两年的决定。很快,林江被送进昆明市公安局安宁市戒毒所强制戒毒。之后,又被转到了呈贡七甸戒毒所强制戒毒。

  林江说被刑讯逼供

  林江被送去强制戒毒后,他觉得自己被冤枉。他说:“我从来没有吸过毒品,我之前承认自己吸过毒,是因为民警对我进行刑讯逼供,叫我承认吸过毒,我不承认的话,警察就打我。”

  去年11月下旬,林江一纸诉状将盘龙分局告到盘龙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撤销盘龙分局对他作出的强制戒毒决定。

  昨天的庭审中,林江说:“我从来没有吸过毒,警察把抓我的时间都搞错了,我记得是在10月25日上午9点左右,我到双龙商场一家银行准备取钱,4个男子(后来才知道是便衣警察)把我抓进车里,叫我承认自己是吸毒人员,还说好好配合,把事情说清楚就可以了,他们(警察)还教我说毒品是从一个骑摩托车的男子那里买来的,我如果不配合他们,他们就打我。”

  针对林江的翻供,盘龙分局的代理人说:“当时,警察看见他(林江)神色慌张,警察盘问时,他承认自己吸毒。况且,还有派出所的检测结果,他的尿检呈阳性,警方并没有对他进行刑讯逼供,他进出派出所都没任何外伤,他离开派出所时,有他、派出所所长以及办案民警3方签字,确认了他没有任何外伤。”

  毒品来源成焦点

  林江的代理人说,林江涉嫌吸毒案最大的疑点是警方没有拿出物证、旁证以及证人证言。仅凭一份尿液检测结论就说林江是吸毒人员,这非常不严谨。警方并没有现场查获林江带有毒品,在他租住的地方也没有查着毒品,连个吸毒工具都没有查着,他所吸的毒品从何而来?

  盘龙分局的代理人反驳道:整个办案过程中,警方都是依法办事。至于林江所说的“如果不承认吸毒就要挨打”的说法,没有证据来支撑。

  法庭上,林江的代理人还抛出两个要求:请求法庭调取当天民警抓获林江的监控录像,以证明当时的情况;请求法庭指定鉴定机构,对林江是否吸毒进行重新鉴定。

  对此,盘龙分局的代理人说:已有林江本人的供述以及现场检测结果,再调取监控录像以及申请重新鉴定,没有必要,况且林江已经在戒毒所强制戒毒3个月了,其检测结果与当初的检测结果会有出入。而警方对林江决定强制戒毒时,已经书面告知他:如果不服,可以在3日内提出重新检测,但林江并没有申请重新鉴定。

  林江的代理人说:如果一个人吸过毒,依靠现在的科学技术,是完全能够鉴定得出来的,警方为何不同意重新鉴定呢?(春城晚报记者 柏立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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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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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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