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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称网络暴力游戏成未成年人聚众斗殴主要诱因

2011年04月11日 14:18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电子海洛因”危害未成年人应引起重视

  近年来,由于我国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伴随网络而来的一些色情、暴力信息及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由此引发的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已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笔者对罗山县法院近年来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查统计显示,近七成未成年人犯罪与网络有关,网络正成为毒害未成年人的“电子海洛因”,网吧已成为未成年犯罪的“罪恶源地”,这应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据了解,2009年该院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6件,与网络有关的25件,占69.4%;2010年审结此类案件38件,与网络有关的26件,占68.9%。

  一、网络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网络暴力游戏是导致未成年人犯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的主要诱因。未成年人长期沉迷于网络暴力游戏,经过长时间的心理积淀,很容易淡化现实社会与虚拟世界的界限,一旦在现实中遭遇矛盾冲突,往往就会自然而然地模仿网络游戏。该县中学生黄某,经常逃学泡网吧,酷爱玩《传奇》游戏,认为扮演武士用刀子把对手捅倒,很有成就感。一天课休时间,他与同学因琐事发生争吵,就随手拿出水果刀模仿网上游戏方式捅向同学胸部,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

  淫秽色情网站则是未成年人犯强奸、猥亵等性犯罪的主要诱因。未成年人正处于生理发育期,一些淫秽色情网站的诱惑,往往使他们难以自控,走上性犯罪道路;而缺钱上网则是一些未成年人走上抢劫、盗窃犯罪道路的诱因。

  二、如何避免未成年人受网络毒害

  一是堵住源头,严打违法网站,创建“青少年健康网站”,给青少年留一片“精神净土”。

  二是严格网吧管理,发现违规,坚决从重惩处。有关部门应加强这方面监管,不定期暗访,对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对其经营者予以巨额经济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三是政法机关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职能作用,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大力开展送法进校门,拓宽预防渠道。例如,在学校举办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展览,从典型案例入手,着重展示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特点、成因、趋势及造成的严重后果,并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再如,指派专人到发案多的重点学校担任校外法律辅导员,帮助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为学生上法制课,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

  四是家长应关心教育孩子,加强监督,防止孩子被一些黑恶势力利用从事犯罪活动。□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杨 槑 杨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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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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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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