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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等法律5月1日起施行

2011年04月29日 19:1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5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正式施行。这意味着,自今年“五一”小长假开始,驾驶人将为自己的酒后驾车行为付出“罪与罚”的代价。

  据公安交管部门统计,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具有明显的时段特征,节假日前后是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相对高发期。修改后的有关法律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处罚力度。其中,醉酒驾驶等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将受到严惩。

  按照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警方详解醉驾入刑程序:从查处到判决最多15天

  《刑法修正案(八)》和《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将于5月1日起实施,醉驾、飙车将入刑。4月28日下午,济南市交警支队召开通报会,通报了醉驾入刑实施过程中取证、办案程序、应对措施等细节问题,并表示要严厉查处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记者 邹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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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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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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