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5月12日电(刘彦贵 林明智)记者12日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从5月1日起,在海口市龙华法院和三亚市城郊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便利人民群众诉讼,提高办案效率,及时快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
据介绍,民事案件的小额速裁是通过设定专门的审理流程、设立专门的速裁机构,在给予当事人充分的程序选择权的基础上,对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额不足1万元的民事案件,经当事人双方均同意采用小额速裁的,实行一审终审制,期限为在一个月内审结。在案件性质上,小额速裁主要解决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医疗、房屋租赁、消费、物业管理、民间借贷等领域的民生问题,主要侧重单纯的金钱债务关系。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表示,民事小额速裁不是独立的诉讼程序,而是民事诉讼立法与实践成果,是改革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一种形式,适用比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更为简化的快速解决纠纷的程序。
司法界人士认为,海南实现一审终审,通过小额速裁实现有效的简繁分流、降低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提高审判效率,及时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对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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