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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通报特大涉黑团伙案:“黑老大”勾结官员

2011年05月20日 16:49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以李振刚为首的特大涉黑组织近日已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广州市公安局19日向媒体通报了破获该团伙的基本过程。此案警方共抓获29名嫌疑人,并配合检察机关深挖出充当该团伙“保护伞”的国家公职人员多名,破获敲诈勒索、诈骗等案件30宗,查封、冻结该团伙非法所得总值达4亿元。

  2005年10月,事主谢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便向有生意来往的李振刚以月息15%借款490万元人民币,并立下借据。当谢某先后共还给李振刚约400万元时,李振刚称谢某的借款因“利滚利”应还2048万元,并通过非法拘禁、殴打、威胁、恐吓等手段迫使谢某立下新的“借据”。从此,谢某过着东躲西藏的日子。

  2008年底,广州警方接到李振刚涉黑团伙的举报,立即开展全面侦查。但办案民警赶到茂名试图寻找受害事主调查时却四处碰壁———李振刚不仅是当地有名的“富豪”,还是市人大代表。办案民警及时调整策略,将侦查转为秘密进行,先后找到14名被该团伙侵害的事主,掌握了该团伙大量犯罪事实,同时也查清了李振刚旗下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其本人资产状况,从中获取不少重要线索,最终摸清李振刚涉黑犯罪团伙的内幕及其成员构成和组织结构。

  办案民警发现,李振刚原是茂名电白县的一名教师。自1980年以来,先后多次因打架斗殴、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理。1993年后,以李振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开始形成,并在电白县坡心镇一带欺行霸市、寻衅滋事、开设赌局、放高利贷、绑架勒索,掠取了大量不义之财。从2001年开始,李振刚为巩固和壮大团伙势力,收买、贿赂当地个别政府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甚至“合伙人”。

  李振刚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数十人,形成组织严密、层级分明的涉黑组织,并将犯罪活动从茂名向广州、珠海、澳门等地伸延,聚敛了巨额财富。2006年李振刚获取茂名市人大代表的身份后,“转型”为幕后操控,其原有公司法人代表、放高利贷时签订的借据都用的是“马仔”名义,犯罪手法趋于隐蔽。

  经过一年多的调查,警方决定对该团伙实施精确打击。

  2009年12月17日,该团伙骨干成员冯某在广州市某宾馆举办新居入伙庆宴,多名重要骨干都参加。当晚,广州市公安局从刑警支队、天河区公安分局等单位抽调大批警力集结,以该宾馆为主战场,同时在多处展开抓捕行动。当天成功抓获包括主犯李振刚、冯某等主要成员在内的12名团伙成员。通过扩线深挖、追逃,又先后抓获其他嫌疑人29名。至此,这个横行十几年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及其“保护伞”被连根拔起。在大量铁证面前,李振刚面对审讯的“零口供”态度被逐步瓦解,最终将全部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并主动检举揭发了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情况。(王普、天讯、龚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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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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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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