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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不是必须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缓

2011年05月24日 17: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最高法:不是必须判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处死缓
新闻发布会会场(图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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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24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有关情况。报告称,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一最基本的人权。

  报告指出,死刑复核工作已进入规范运行、稳定发展的阶段。人民法院为切实保障死刑案件程序公正,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证据审查判断,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切实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坚决贯彻党和国家的死刑政策。严格掌握和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报告称,人民法院将加强对死刑适用的指导,统一死刑适用尺度,努力使复核的每一起死刑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法律和人民的检验,切实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一最基本的人权;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对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开展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促进因民间纠纷激化导致犯罪的案件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谅解协议,尽量依法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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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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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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