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岁的孟某经营一家音像店,暗地里却大量贩卖盗版、淫秽光碟。在案件审理中,他才坦言,自己就没有卖过正版碟。昨日上午,我省首例侵权盗版案宣判,西安市中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孟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
店内搜出4万多张非法光碟
昨日上午10时许,数百名群众在长乐路轻工批发市场门前广场围观,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侵犯著作权、贩卖淫秽物品牟利刑事案件。此案的被告人孟某就曾在这附近开了一家音像店,偷偷经营起盗版光碟、淫秽光碟的生意。
西安市中院经审理查明,孟某自2007年12月以来,在西安市东郊一市场租赁二层5排11-12号营业房,并成立金燕音像店,对外销售音像制品。2010年3月,孟某了解到贩卖盗版光碟、淫秽光碟有利可图,遂从广州等地购进各类盗版光碟、淫秽光碟,通过多家物流企业将其运送至金燕音像店并予以销售。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孟某又租赁了该市场二层东面的两间库房用以存放购进的光碟,并雇人帮忙对外销售。
今年1月25日,公安人员根据群众举报,在孟某经营的金燕音像店查获《山歌泳装大家乐》等21073张盗版光碟,随后又在他租赁的库房内查获《乱世佳人》等18520张盗版光碟和《齐天大圣大闹女儿国》等4949张淫秽光碟。
开音像店就没卖过正版碟
孟某供认,他从2007年12月起开始租赁西安东郊一市场二层5排11-12号的门面开店,原先卖碟包。从2010年3月开始贩卖热门电影、电视剧和电脑游戏的盗版光碟。至今年1月案发时,他没有卖过正版碟片,出售光碟没有合法的授权,也没有正规的进货发票。
有店员证言证明,店里的收货单、货包上注明的“马某”、“李某”、“曹某”等收货人的货均由孟某签收。发货单所注明的货物名称为“文具”,实际上收到的货物是光碟。有人要淫秽光碟时,孟某就从库房拿,卖淫秽光碟都是孟某自己经手,不让店员参与。
音像店老板一审被判10年
在公开宣判会上,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被告人孟某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万元。涉案的盗版光碟39593张和淫秽光碟4949张依法没收。
记者从陕西省扫黄打非办了解到,昨日宣判的案件,是陕西省首例侵权盗版案、第二例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一次查获盗版、淫秽等非法光盘多达4万多张,属历年来罕见。省扫黄打非办希望通过此次以公开宣判的形式,给广大经营者以警示,打击违法经营行为,震慑犯罪分子,净化文化市场环境。记者 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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