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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宪法追求和实践:四次修正扩展公民权利保障

2011年07月01日 11:20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共宪法追求和实践:四次修正扩展公民权利保障
 1954年,参加国庆5周年游行的队伍抬着宪法模型通过天安门。
    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投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图为大会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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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宪法,是治国安邦总章程,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中国共产党人的宪法追求和宪法实践,从革命根据地时期贯穿到当代,不乏坎坷曲折,勾画出几代人的不懈努力。

  54宪法 开创新篇

  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正式作出《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议》指出:于1953年召开由普选方法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在此基础上接着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将制定宪法。这一年,24岁的中国人民大学教师许崇德被借调到“宪法起草委员会”资料组,参与新中国首部宪法起草准备。

  由于过渡时期总路线还处在酝酿和完善过程中,以及1953年我国部分地区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客观上组织普选存在困难等,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推迟到1954年召开。时隔多年,回想起宪法通过时的情景,许崇德依然激动不已:1954年9月20日下午5时55分,中南海怀仁堂,周恩来总理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1197名代表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全票通过!

  1954年宪法在公民权利的规定上具有开创性。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专章中,规定公民权利的有15条,最后4条规定公民义务。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公民权利,以及纳税、服兵役等公民义务被写入宪法。

  经历十年内乱,1954年之后的两部宪法: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公民权利条款大大减少,直到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通过,重新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设为专章。

    【专家评点】 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的宪法。这是中国人民第一次行使制宪权,并且第一次以宪法的形式,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宪法草案经过三个月的全民讨论,形成了118万多条修改和补充意见,这个参与的过程,也是理解宪法精神的过程。

    ——许崇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四次修正 与时俱进

  1988年,中国的“个体户”们听到了一个令人鼓舞的好消息:宪法修正案通过,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这意味着他们到工商局登记的时候,在“国有”和“集体”的企业性质之外,有了另一选择:私营经济。

  为什么要对宪法进行修改?山东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解释,任何国家的宪法都要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发生变化,宪法变迁是宪法发展史上经常遇到的事情。让静态的法律去适应动态的社会实践,是一个基本的法与社会的关系。当社会生活发生变化时,法律也应当发生变化,这也应当反映在宪法当中。

  82宪法通过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反映在历次的宪法修订中。1982年宪法经历了4次修订,分别是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共通过31条修正案。修正案体现着宪法的与时俱进,在方方面面扩展着对公民权利的保障——

  1993年,第二个宪法修正案通过,“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取代“人民公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加大对公民经济权利的保护。

  1999年,第三个宪法修正案通过,修改了农村生产经营制度;确立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地位;“依法治国”入宪……

  2004年,第四个修正案通过,“人权入宪”成为最大亮点。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等内容,被写入宪法。

    【专家评点】宪法的四次修正,涉及31个条文,都是关系到国家改革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反映了我国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过程。宪法修正案使得这部诞生于改革开放之初的宪法更加完善,体现时代特征,符合国情,更加与时俱进。

    ——游劝荣(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

  共同纲领 临时宪法

  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在《五一劳动节口号》中号召召开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其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拟定一个民主联合政府的施政纲领,即共同纲领。周恩来自始至终主持纲领的起草工作,付出了大量心血。

  共同纲领最后阶段的修改与定稿,是民主协商的典范。九三学社代表许德珩当时说,共同纲领草案“是经过了筹备会议多次的周详讨论的,在大会开幕以前来到北平的六百多位代表也曾经分组多次的研讨……这种民主的,实事求是的精神,是值得我们佩慰的。”

  1949年9月29日,当周恩来在人民政协会议上对共同纲领的草案进行说明后,没等表决,就获得了满堂的掌声。到了表决时,会场上的掌声如同雷声一般。最后,共同纲领草案获得了一致通过。

  共同纲领彻底摧毁了国民党政府的旧法统,总结了中国人民百余年来斗争的经验,特别是近2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革命斗争的经验,是一部人民民主的建国纲领。

  共同纲领包括序言、7章60条,其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

    【专家评点】共同纲领自诞生起到1954年宪法颁布,一直是我国进行新民主主义建设的总的纲领性文件,起到了临时宪法的作用。共同纲领所确立的各项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在实际生活中得到了很好的尊重和有效运行。随着新民主主义建设的深入发展,共同纲领也逐渐完成了其历史使命,为新中国的宪政建设创设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韩大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

  82宪法 拨乱反正

  1980年8月,中共中央向五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建议,对1978年宪法进行系统的修改。为什么1978年宪法才颁布了两年多,就要进行系统的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顾昂然回忆,中央给大会主席团的建议信和叶剑英同志在第一次宪法修改委员会上的说明讲得很清楚,1978年宪法是粉碎“四人帮”以后不久颁布的,来不及彻底清理“文化大革命”期间某些“左”的思想对宪法的影响。其次,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之后,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都发生了重大变化。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汉斌回忆,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为起草1982年宪法确定了重要的指导思想。他提出,“要使我们的宪法更加完备、周密、准确,能够切实保证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各级组织和各项企业事业的权力,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要使各民族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要改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等。关于不允许权力过分集中的原则,也将在宪法上表现出来。”

  当时在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著名法学家许祟德回忆,1982年宪法的起草工作极其严谨。条文改了又改,有的甚至改了十几遍。宪法草稿也是改了一稿又一稿,比较正式的草稿就有6稿之多。全国人大还将草案向全民公布予以讨论。根据全民讨论意见,补充修改近百处。

    【专家评点】 1982年,我国对宪法进行大的修改,形成现行宪法的最初文本。这是1954年宪法的继续、发展和创新,是改革开放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其中铭刻着“中国特色”的烙印,可以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里程碑。

    ——李龙(武汉大学教授)

  史海钩沉

  诞生于瑞金的宪法大纲

  1931年11月7日,江西瑞金叶坪村,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这里召开。在这次会议上,毛泽东做了《政治问题报告》,项英做了《宪法问题报告》。大会宣告了工农民主共和国成立,并通过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代表劳动人民利益、具有民主性质的宪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简称宪法大纲)。1934年1月,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对1931年的宪法大纲作出修改后,再行通过颁布。

  宪法大纲是中国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工农民主政权的根本法,共17条。宪法大纲规定,“这个专政的目的,是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的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国家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

  宪法大纲阐明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家性质,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并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受教育权利、保证劳动妇女的权利,以及保障少数民族自决权利。除此之外,宪法大纲还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

  毛泽东拒绝命名“毛泽东宪法”

  1954年毛泽东主持起草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当时有人提议将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但他认为这样不合理。不仅如此,毛泽东还坚持删掉宪法草案中颂扬自己的条文。

  1954年6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宪法草案的决议。毛泽东满怀信心地说:“这个宪法草案,看样子是很得人心的。”毛泽东在发言时表示:“有人说,宪法草案中删掉个别条文是由于有些人特别谦虚。不能这样解释。这不是谦虚,而是因为那样写不适当,不合理,不科学。在我们这样的人民民主国家里,不应当写那样不适当的条文。不是本来应当写而因为谦虚才不写。科学没有什么谦虚不谦虚的问题。搞宪法是搞科学。”毛泽东的这一解释是针对傅作义的发言而作的说明,傅作义在发言中提到毛泽东抹去颂扬自己的条文,但是这并不能抹去亿万人民衷心的爱戴。傅作义说:“愈谦逊愈伟大,愈伟大愈谦逊。”

  群众立宪意见空运北京

  1954年宪法起草征求意见,在全国掀起了历时3个月的全民大讨论。当时我国淮河和长江流域遭遇特大水灾,各地都在组织抗洪,但是并没有阻碍宪法的制定工作,很多地方的领导干部是在防洪堤坝上组织民众进行讨论的。

  洪水冲坏了公路、铁路,讨论意见便用油纸包裹好,通过飞机空运到北京来。1954年9月20日,1197名全国人大代表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老百姓兴高采烈,甚至不少父母给在那个时期出生的孩子,起名为“宪法”。(记者 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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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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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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