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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窃逃亡16年以捡破烂为生 被敲诈不敢报警

2011年07月05日 14:08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从犯事儿到现在,这16年没过过一天太平日子……”说这话的叫李军,他是郑州铁路公安处“清网行动”中第20个投案自首的网上在逃疑犯。据郑州铁路公安处主管刑侦的徐久亮副处长介绍,自6月开展“清网行动”以来,共抓获29名网上在逃人员,其中22名是投案自首,占到了75.8%。

  捡破烂隐姓埋名16年

  李军(化名)只有41岁,但已经头发花白。16年的逃亡,他一直过着东躲西藏、提心吊胆的日子。

  李军是封丘人。1995年9月,因涉嫌伙同他人盗窃铁路物资,他逃到了焦作博爱县郊区的一个村子,隐姓埋名住了下来。李军不敢用身份证,无法打工,吃住都靠村民接济。后来,他就以捡破烂为生。捡破烂挣了些钱,李军还找了个媳妇,但媳妇受不了李军遮遮掩掩、畏首畏尾的生活习性,一气之下离他而去。

  李军万念俱灰,也曾想过投案自首,但一直没勇气。2011年6月,郑州铁路警方开展“清网行动”,多次对李军的亲属和村干部做工作,还在李军可能活动的地方张贴了《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今年6月28日,李军在村干部的陪同下自首。民警讯问完毕后告诉李军:“全案中你起的作用很小,就算判刑也判不了几年,你逃亡了十几年,实在不值。”民警按照法律程序给李军办理了取保候审,已过不惑之年的李军拍着脑门,后悔不迭:“跑了十六年实在不划算,不过,今晚能睡个安稳觉啦。”

  住黑旅店被敲诈也不敢报警

  嫌犯张喜付(化名)是山东曹县人,2002年2月因涉嫌盗窃被郑州铁路警方上网通缉,2011年6月17日,他专程从北京返回商丘投案自首。见到警察,张喜付感慨万千:“你们不知道,逃亡的10年我做梦都想着警察来抓我。”说这话时,张喜付的手一直在颤抖。

  张喜付潜逃北京的这些年里,曾经回老家商丘三次,由于担心暴露身份,他从来不敢带自己的身份证,每次坐火车都虚报其弟弟的名字。刚到北京时,张喜付不敢住登记身份证的宾馆,只能选择又脏又小的“黑旅店”,受到敲诈也只能忍气吞声。

  后来,张喜付在北京市郊一个非常偏僻的地方找到一个小餐馆打工,整天不敢出门。由于他老婆不知道他逃犯的身份,两口子经常发生“口水仗”。投案自首后,张喜付含着泪说:“刚开始家人劝我自首的时候我以为是骗我,我很害怕……今后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踏踏实实地劳动,挣清清白白的钱,好好过日子。”

  说法

  主动投案能从轻处理

  “这些投案自首人员的共同感受是‘说清自己的事儿后,心里感觉安生了’,由于长时间承受着巨大心理压力,他们在投案自首的那一瞬间,反而感觉一身轻松!”郑州铁路公安处法制科科长徐正杞认为,“逃亡并不是我们平常人理解的一逃了之,其实逃亡的艰辛,是常人难以想象的,用提心吊胆、失魂落魄、惊弓之鸟、度日如年来比喻均不为过,而且也让家人跟着整天担惊受怕!”

  郑州铁路公安处处长、“清网行动”领导小组组长解新喜告诉东方今报记者,根据郑州铁路公安处《关于敦促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凡在今年9月14日前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将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对自首并有检举揭发或者为侦破案件提供重要线索等立功表现,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给予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给予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公、检、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电话等方式投案。

  郑州铁路公安处警方欢迎广大群众对知晓的犯罪线索及时举报。(□东方今报记者张雅平通讯员梅超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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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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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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