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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开展“警民亲”活动 纳入地方目标绩效考核

2011年07月11日 10:28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向各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下发通知,转发《省委政法委关于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警民亲”活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地要把开展“警民亲”活动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并建立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警民亲”活动考核评价体系。

  通知指出,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警民亲”活动,是省委、省政府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向全省政法干警发出的响亮号召,是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为民服务、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迫切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增进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有效途径。

  通知强调,全省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牢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宗旨,以浓厚的感情和饱满的热情全身心投入到“警民亲”活动之中,争当爱民模范,争做群众贴心人,永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努力造就一支“作风优良、执法公正、亲民爱民”的政法队伍,形成“警爱民、民拥警、警民团结一家亲”的生动局面。

  《意见》确定了“警民亲”活动的基本原则——人人参与,全面覆盖;立足基层,服务群众;面向群众,紧贴民心;履职尽责,确保实效;掀起热潮,长期坚持;建立制度,形成风气。《意见》提出,力争通过3年努力,实现以下目标: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政法队伍形象进一步改善,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

  《意见》要求,各地要把开展“警民亲”活动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机关要对本地、本部门开展“警民亲”活动情况全程监督、全程指导、全程把关,建立以人民群众为主体的“警民亲”活动考核评价体系,对问题较多、群众满意度低的基层政法单位,要派员蹲点督导,限期整改。除全省政法干警外,武警四川省总队也要组织全省武警官兵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警民亲”活动。省委政法委和省直政法机关将组成督导组,加强对各地的检查指导。(记者 尹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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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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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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