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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讨货款未果绑架其子 特警上前解救(图)

2011年07月11日 15:55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讨债绑男童 没按绑架判刑

  被告讨货款未果绑架其子 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刑一年

  “我并不想伤害孩子。”法庭上,高某一再强调“事出有因”。因为讨不到欠款,他一怒之下将欠债人10岁的儿子劫持,特警赶到后将他控制。在民警的协调下,高某终于拿到了被欠多时的货款,但不得不面临刑罚。近日,通州法院以高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

  讨债未果 冲动劫持其子

  40岁的天津人高某原是刘某所开的众垒恒帮电力有限公司的一个供货商。高某说,他冲动做出傻事,全因刘某拖欠他7万多元货款始终不还。对于高某频繁催要,刘某不是不接电话,就是推搪说下周就付清。

  案发前一周的周六,高某说他打了几十通电话才找到刘某,刘某保证周三就把账结清。但当高某按约定来到北京,刘某再次拖延,之后便不接电话了。

  3月20日,也就是刘某答应还款那周的周日上午,高某开车来到刘某的公司门口,坐在车里给刘某打电话,想当面讨要货款,可对方仍不接电话。

  “如果再要不到钱,我就要挟个人逼他还。”高某脑子里冒出了一个想法,他把车上送货时用的剪刀揣到裤兜里,径直走进刘某的公司。

  可在院内和办公楼里找了一圈,高某也没找到刘某,只得坐在刘某的办公室内守着。“当时刘某的妻子向某看见我了,可根本不理我。我又看见刘某的儿子在隔壁屋里写作业,就想既然要绑个人,小孩子容易些。”随后高某左手挟持着阳阳,右手拿剪刀对着孩子的肚皮,情绪激动地大喊:“让你们老板出来见我,今天必须得还我钱!”

  孩子的妈妈及公司员工都被高某这一举动惊呆了。

  僵持不下 特警上前解救

  刘某的妻子忙说:“他(刘某)去外地了,不在北京,货款我马上想办法给你凑齐,你放了孩子。”高某认为又是刘某等人耍弄他,情绪更加激动,公司一名员工见状报了警。

  民警赶到后,和大家一起劝高某先放开孩子再说。可只要见有人上前,高某的剪刀就会逼近孩子,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僵持了一会儿,高某始终要求见到刘某,拿到钱才肯放人。直到特警赶到,趁刘某不备,孩子才被解救出来,孩子的肚子等部位还是受到了轻微的划伤,脖子也被勒出了红印。

  闹剧落幕后,高某被民警带回派出所,在民警的协调下,高某终于拿到了自己被欠多时的货款。

  可令高某事前没想到的是,他虽然如愿地拿到了钱,却要面临刑罚。

  法庭审理

  考虑欠款关系

  罪名定为非法拘禁

  法庭审理时,刘某一再强调自己劫持人质是事出有因的,并没有想伤害孩子。但当公诉人员问他:“你知道10岁大的阳阳是无辜的吗?你想没想过如果他受伤了,会怎样?!”

  公诉人表示,原本公安机关是以绑架罪拘留的高某,检察机关经调查后,考虑到高某和刘某之间确实存在合法的债务债权关系,高某的行为只是为了拿到自己被欠的货款,并没有要求得到其他利益,所以最终才以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

  庭审最后,高某表示,他没想到一时冲动会带来这么严重的后果,他本来只想逼刘某还钱,没法子的情况下想出了让自己和家人都后悔的歪招。对于给10岁大的阳阳带来的精神和身体上的伤害,高某也表示道歉。

  通州法院审理后认为,高某无视国法,为索取债务劫持他人,其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对其从轻处罚。(通讯员窦娟 记者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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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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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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