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少女遭拐卖受害三年 警方转战三千里营救

2011年07月19日 13: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吉安7月19日电(华山 梁路峰 郭晓群)7月19日上午,记者从江西吉安市省遂川县公安局了解到,该局刑警大队民警历经四天四夜的长途跋涉,转战三千里,在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成功解救一被拐妇女。受害人王某某于2008年被拐骗至贵州,三年时间内产下了一对子女。

  7月10日,家住江遂川县枚江乡豪溪村的王某到县公安局报案称,其在2008年失踪的女儿王某某突然给家里打来电话,称自己被拐骗至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官田乡李某家中。

  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成立解救小组,前往贵州开展解救工作。民警于7月12日清晨出发,昼夜兼程,驱车20多个小时,行程1500余公里。

  13日下午4时,解救小组到达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成功将王某某解救出来。15日下午四时许,解救小组安全将王某某送回遂川,与家人团聚。

  据了解,被拐女青年王某某今年22岁,2008年初中未毕业外出打工。由于青春懵懂,被贵州的李某用花言巧语拐骗到了贵州金沙县,被其逼为妻子。

  李某为控制王某某,限制了王某某的人身自由,隔绝了她的外界联系。2009年,王某某为李某生下一女,2011年年初又产下一子,并且还做了结扎手术。

  自从王某某结扎后,李某也放松了对她的看管。今年7月12日王某某趁无人看管之机,才向其家人联系求救。(完)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谢宏钰】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