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夫告妻 因为一套房
妻子的姐姐斥他像蛇 反咬好心人
丈夫自称患哮喘病遭到嫌弃,妻子将共同房产转移给其姐姐。今天上午,这起合同纠纷案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庭上被告俩姐妹称,原告隐瞒了真实事实,事实上房子是姐姐以妹妹名义出钱购买的。
48岁的原告肖华(化名)今天未能出庭,其代理律师称,原告与被告贾芳(化名)于1996年8月结婚,婚后于2003年共同购买了崇文区的一处房屋,房屋登记在被告贾芳名下。2007年原告肖华哮喘病发作并失业在家,遭到被告贾芳嫌弃,原告被迫离家返回父母家居住至今。其间,被告贾芳擅自将上述夫妻共同房产变更到其姐被告贾芬(化名)名下。肖华请求法院判令房屋转让无效,房屋归原告与被告贾芳共同共有。
“我们是通过法院调解转移的房产,”贾芳在法庭上出示了一份物权确认纠纷调解书,2010年原崇文法院经过调解,将原在贾芳名下的房产过户给贾芬。贾芳称,2003年其姐姐贾芬要买房子,但因她当时50岁,无法向银行贷款,就用贾芳的名字买了房。“这些原告都知道。”贾芳说,“去年11月姐姐要求我过户,后来法院就确认了这套房的归属,原告就是无理取闹。”
另一被告贾芬说,2003年她想给儿子买套房,就把借给妹妹一家住的另一套丰台角门的房子卖了,然后以妹妹的名字买了这套房。“买房所有的钱都是我出的,今天肖华为什么不来?他承认不承认住我的房子?”贾芬激动地说,“我等于是‘农夫与蛇’里的农夫,我无偿把房借给他们住,反过来还要咬我,他们住了十几年我的房,房钱都不付。他等于诬陷!”
原告代理律师则称,原崇文法院的调解,肖华并没有出庭,因此这个调解结果是无效的,要申请重新审理。原被告双方拒绝调解,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再审。
“他反反复复失业,结婚后所有开支都是我付的,他爸爸天天从北航过来看他,我说七十多岁的老人不能老这么跑,所以让他回父母家去住。”贾芳庭后说。“我妹妹一个人挣钱养家,肖华还要玩离婚,跟她要房产,还反咬我一口。”姐姐贾芬说,“你们的题目就应该写吸血鬼是怎么产生的!” (记者王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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