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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TV禁自带食品成潜规则 工商部门称属霸王条款

2011年07月19日 15:08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去KTV唱歌时自带的食品,被KTV服务生以“不能自带食物”为由强行收走,顾客陈先生不得不额外花钱在KTV自设超市买东西。

  陈先生说他很扫兴,认为“不能自带食物”的规定是霸王条款。KTV负责人理直气壮地说这是店内规定,是行业规则。工商部门对此表示,KTV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KTV出售的食品,是强制交易的侵权行为。

  读者投诉

  自带食物被“没收” 顾客唱歌没了兴致

  17日晚上,陈先生和几个朋友去威海海滨北路一家KTV唱歌,顺便在一旁的超市里买了几瓶饮料和几袋薯片,朋友随即打开了饮料盖子。陈先生说,他为了节省个塑料袋,随手将薯片放在了朋友的书包里。

  本想在超市内买东西可以节省点钱,没想到却发生了让陈先生恼火的事。 

  来到包厢,陈先生将书包内的东西取出后,结果KTV保安以KTV内设“平价超市”,谢绝自带酒水和食物为由将陈先生购买的东西全部“没收”。

  “服务生进来二话没说,拿了一个大筐子把所有东西都拿走,连我朋友喝过的饮料都‘没收’了。”陈先生十分生气,大家的兴致一扫而空,没办法只能又在KTV自设的超市内再次买了爆米花和薯片等。

  记者调查

  KTV内超市“要价狠” 周边商店生意好

  17日晚,记者在海滨北路一家KTV附近的商店里,看到许多买饮料和零食的顾客。这家商店比KTV内设超市要便宜得多。 

  “这里的产品价格比较正常,和普通超市差不多,不像KTV内的超市要价那么狠。”一名正在购物的小伙说,他们每次唱歌都会来这里买零食,然后藏到包内拿进去。记者看到,不少顾客将零食藏到衣服口袋或帽子里,再去旁边的KTV。

  “卖得最好的商品是矿泉水、饮料、瓜子、薯片。”,店主告诉记者,商店的生意到了晚上就特别好。

  谢绝自带食物 成KTV消费潜规则

  记者走访了市区内5家KTV内,发现都有“内设平价超市,谢绝自带酒水和食品”的告示牌,不少KTV专门安排人员劝阻自带酒水入场者。不过有的工作人员在包间里看到顾客自带食物,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一般都会将顾客的食品寄放在柜台内,等离场再带走,并非没收。”一家KTV的工作人员解释,又不是一家两家这样做,所有的KTV都这样。

  另外一家KTV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谢绝自带食物是KTV的行业规则,内设超市是他们盈利的主要手段之一。

  寄存证明丢失 顾客存的洋酒取不回

  市民高先生几周前去海滨北路一家KTV唱歌时,在KTV超市内花了200多元钱,买了瓶洋酒。打开后,只喝了几口。离开KTV时,高先生将酒暂存在KTV,KTV表示可以免费寄存一个月,并开了一张寄存证明。

  前两天高先生再次去KTV唱歌时,想要取回上次寄存的洋酒时,但找不到寄存证明,柜员不给取酒。高先生拿出当时办理的168元的会员卡,存酒当天是第一次用此卡,卡上打了一个孔。高先生要求柜员根据该卡号查询办理时的信息,然后再查看当日的存酒顾客信息,遭到了柜员的婉拒。

  柜员说,凭寄存单据取寄存物是规矩,高先生提供的模糊日期似乎超出了一个月的寄存期,所以不在业务受理范围内。

  部门回应

  谢绝自带食物的做法是霸王条款

  记者电话联系了威海市工商局消保科,对于KTV谢绝自带食物的做法,工商局工作人员认为KTV的主营业务是KTV,自营超市是KTV为了方便消费者而增设的服务项目之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因此KTV以谢绝自带食物为由,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KTV出售的食品,是一种限制消费自由,强制交易的侵权行为。

  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说,KTV禁止消费者自带食品,就是剥夺了消费者娱乐时的饮食需求,同时也属于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KTV出售的食品。因此,像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对消费者没有任何约束力。(记者 林丹丹 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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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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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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