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情侣因分手问题发生争执,争执中水果刀捅在男子腹部,致男子大失血死亡。女子内疚,后欲殉情,往自己腹部也捅了一刀,但未发生生命危险。昨天,被告人李某涉嫌故意杀人在市中级法院受审。
据检方指控,李某与被害人韦某是情侣关系。2010年9月26日上午,李某与韦某因分手问题,在宝安区观澜街道租住房内发生争吵。争吵中,李某拿起水果刀欲自残,韦某上前阻拦。两人争夺水果刀,期间,水果刀捅到韦某腹部。韦某拔刀掷于地上,仰躺在床。李某见状,更换衣服离开,后内心不安又返回现场。此时,韦某仍躺倒在床。李某遂捡起水果刀往自己腹部捅了一刀,拔刀后睡在韦某身旁昏迷。当日10时30分许,李某醒来,打开房门走到一楼求救。120到场后证实韦某已死亡。
庭上,李某对检方的控诉提出异议。她辩称,案发前两人就已分手,是韦某不能忍受分手而在案发当日以自杀相威胁,而不是自己要自残。李某表示,由于韦某曾让她在三个月内做了两次人流,所以两人关系渐冷,在案发前一个月她就向韦某提出分手,但韦某不依不饶,几次找上门来要和她复合,并要求发生性关系。案发当日的前一夜,韦某再次来找李某,并以自杀威胁李某要求与他复合,李某不同意,两人于是发生争执,争执中水果刀不知怎么回事扎到了韦某身上。
检方在发表公诉意见时称,根据李某之前的供述,她在案发当时是清醒的,而她在清醒状态下没有对中刀的韦某实施及时救助,有主观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嫌疑,是间接故意杀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李某辩称,自己当时脑子一片空白,只想殉情,坚称自己没有杀人。
被害人韦某的父亲从广西赶来,向李某提出78.9万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 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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