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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企项目未批先建屡查屡犯 折射环境执法无力

2011年07月31日 14: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山西国企项目未批先建屡查屡犯折射环境执法无力
西山煤电古交电厂燃料工程项目东曲标段施工现场。中新网发 任丽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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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古交7月31日电 题:山西国企项目未批先建屡查屡犯 折射环境执法无力

  作者 任丽娜

  1985年,山西省古交市(时称古交工矿区)因为新建项目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规定,得到国务院领导肯定并被全国城市环境保护会议誉为“古交精神”。

  26年后的今天,位于古交市的西山煤电集团公司东曲矿却因不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规定,置环保部门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行叫停于不顾,成为环保工作的反面典型。

  未批先建 环境违法

  西山煤电集团公司东曲矿隶属于山西焦煤集团,是其下属子公司,公司性质为国有企业,是古交矿区一座年产400万吨的特大型矿井。

  7月28日,中新网记者跟随山西省污染减排新闻采访团来到东曲矿采访了解到,“东曲矿至古交电厂燃料运输工程”3年来环境违法,在无环评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进行“未批先建”。

  据东曲矿计划科科长张聪明介绍,东曲矿至古交电厂燃料运输工程总投资为2.4亿元人民币,项目设计井巷总工程量8000米,通道直线距离6900米,于2008年8月开工建设,至今工程已完工5800米。

  按照当前的行政审批体制,一个建设项目要获得“准生证”,往往需要经过环保、建设、规划等多个部门的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更是明确规定,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项目立项、开工等相关手续。

  但东曲矿只能提供出关于“东曲矿至古交电厂燃料运输工程”的《山西省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在这份《备案证》上记者看到,“在本备案证有效期(18个月)内取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文件后开工建设,逾期作废。”落款时间为“2007年11月5日”。

  时至今日,18个月的有效期已经轮回2次,项目却无任何部门的行政许可文件,显然被东曲矿视为“合法”的《备案证》如今也已成废纸一张。

  东曲矿环保科科长董笃敬表示,项目是古交电厂二期配套工程,年运输煤炭300万吨,考虑到地面运输煤炭抛撒严重的情况,经过专家论证,公司决定建设地下运输通道,虽然投资大,但环保。虽然现在没有环评手续,但目前正在积极办理中。

  张聪明也称,“我们正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在今年3、4月份进行部分停工,5月底全部停工,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屡查屡犯 曾围堵环保执法人员

  对于上述说法,古交市环保执法人员却当场反驳称,“他们在说谎。”

  古交市环境监察大队东曲中队队长田志丹对中新网记者表示,“我们多次要求该项目停工,但就在昨日(7月27日)下午4点半,我们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其仍在进行违法生产,搅拌机仍在工作,井下排出的矸渣堆放在井口,工人们在沙石物料旁忙碌,表明该项目仍未停工。”

  记者在东曲矿一面张贴着矿工工资表的“公示栏”上看到了今年6月份矿工的工资明细,还有两名矿工分别在7月22日、24日因上班期间没带自救器件而被罚款100元的通报,该通报的落款时间是2011年7月28日。

  据古交市环保局开发科科长赵跃刚介绍,2009年年底,古交市环保局接到当地群众举报,反映东曲矿正在建设的地下运煤通道将废水、废渣随意外排,给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

  赵跃刚称之前并不知道有此项目开工建设,接到举报后,古交市环保部门随即对该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项目没有环评审批手续,属“未批先建”环境违法项目。

  至此,古交市环保部门就开始不间断地对东曲矿进行多次巡查,并于2010年6月17日、7月5日、7月21日多次下达执法笔录,要求企业立即停工,补办相关手续。

  “东曲矿屡查屡犯,我们也对其进行过处罚,但就是不管用,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前脚走,后脚项目就又开工建设了。” 田志丹说,在一次执法过程中,他们还曾遭到矿区家属围堵,两个多小时后当巡警赶到才得以脱困。

  2011年5月24日,古交市、太原市、山西省环保部门三级联合执法,对西山煤电集团下发执法检查记录,其中明确提出:“立即停止该项目施工,未经环保审批同意,不得复工。”

  但至今,当地环保部门仍对其是否真的停工存疑。

  不能以保护环境名义破坏环境

  面对上述违法事实,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曾凡宇对记者声称,今年年底前公司要把剩余的1000多米地下运煤通道建设项目全部完工。

  而对于“环境违法”的定义,曾凡宇则表示否定,他说“企业上缴税收几十个亿,是古交市政府允许其边建边批的。”

  按曾凡宇的说法,允许其“边建边批”的依据是2010年11月1日古交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古交电厂燃料运输工程建设有关事宜协调会会议纪要》。

  记者在这份《会议纪要》中看到:2010年10月20日下午,古交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志启组织古交市政府、市发改委、住建局、规划局、水务局、环保局等部门及西山煤电集团和东曲矿负责人召开会议,就古交电厂燃料运输工程建设有关事宜进行专题研究,对该项目提出“尽快做出相关评价报告,并在2011年3月份前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等要求。

  山西省环保官员表示,《会议纪要》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东曲矿并不能以此为借口而违反环境法规进行“未批先建”。此外,距离最后审批期限已经过去4个月,项目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曾凡宇说,公司目前正在积极办理环评手续,因山西省水利厅关于项目工程对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迟迟未获批准,耽误了环评手续的审批。日前环评手续已进入了公众调查阶段。

  山西省环保厅宣教中心副主任王新力说,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是对拟建项目环境系统状况的价值评定、判断和提出对策,要求企业对可能产生的环境和生态破坏作出相应的防治措施。26年前,古交市因环保而诞生出享誉全国的“古交精神”,如今东曲矿却出现“反古交精神”,令人遗憾。

  针对东曲矿“环境违法”屡查屡犯的情况,古交市环保局局长助理王志刚表示,他们将变日常监管为日夜监管,使其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彻底停工,坚决不会再允许此类“先建后批”的现象抹杀“古交精神”。

  古交市副市长郝淑贞对中新网记者表示,古交任何建设项目绝不允许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今后坚决杜绝“环境违法”现象出现,东曲矿不能以保护环境的名义而破坏环境。

  郝淑贞对东曲矿以及古交市环保局强调,企业要依法办事,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管。

  改善环境执法无力需执政理念进步

  叫停不停,从侧面也反映出了环境执法的无力,然而东曲矿并不是孤例。

  据太原市环保局一份统计资料显示,2010年上半年,该局依法叫停了73个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小建大、不按环保要求建设和验收及长期试生产的违法建设项目。

  据山西省环保厅官员介绍,近年来,被查处的环境违法项目,许多都是类似“东曲矿”的“未批先建”,这已经成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古交市环保局局长郭涛对记者说,对于东曲矿“叫停不停”的“环境违法”行为感到无奈,也曾考虑过对其实施“断电”,但井下断电,无法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引发安全隐患。此外,古交环保局还对东曲矿进行过罚款20万元的处罚。

  一位不愿具名的环保官员称,罚款对于一些财大气粗的国企而言,作用相当有限。“区区20万”能否对其起到震慑作用,值得质疑。但对于环保部门来说,这已是罚款的上限。

  据记者了解,一些政府和部门支持违法项目上马,这才是当前环境违法事件频发的深层次原因。近几年,无论“环保风暴”的不断掀起,还是环保局长的匿名举报,都显现出环保部门“孤军奋战”的无奈。

  山西省环保厅宣教中心主任李景平表示,如何让环保部门告别“孤军奋战”,有赖于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有赖于执政理念的不断进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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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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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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