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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西青区人民法院院长:做好法庭工作大文章

2011年08月09日 16:16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据了解,本世纪初,有很多法院已经对基层法庭予以撤并了,西青法院党组出于怎样的考虑而保留人民法庭的设置呢?

  蔡志萍:西青区环绕市区,地域狭长,有的村镇距离法院机关100余里,交通不是十分不便,如果撤并法庭,会给人民群众诉讼带来很多的困难。在综合考虑了各种因素后,我们从实际出发坚持了人民法庭的设置格局,同时要求基层法庭积极发挥身处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努力化解矛盾,消除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记者:西青法院作为农业区的审判机关,基层人民法庭承担的任务无疑是非常艰巨的。您怎样评价基层法庭的工作性质?

  蔡志萍:基层法庭是各类纠纷的集散地,案件标的不大,但类型繁多,各有特色,似乎没有什么大事,但是一件件纠纷,却联系着千家万户,关系着家庭的幸福,关系着生产和生活的正常秩序,关系着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可以说基层法庭有两个优势,一个是地缘优势,它最贴近百姓,最容易抓住人民内部矛盾真正的症结所在,从而有针对性地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另一个是前端优势,处于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纠纷的第一线,能够及时防止这些矛盾和纠纷进一步升级、激化和扩散。充分地利用、发挥好这两个优势,也就夯实了基础工作,筑牢了基层防线。

  记者:矛盾发展到打官司的份儿上,调解必然有一定的难度。据介绍,8个基层法庭的案件调撤率都很高,用什么样的方式达到这样的效果呢?

  蔡志萍:司法实践中,我们并不单纯地要求法官把调解作为一种工作方法,更多地是作为一种意识,一种理念,并将这种意识和理念贯穿于审判案件的始终。特别是在基层法庭工作的法官,不仅仅是一名法律工作者,还应当是一名社会工作者,一方面要掌握做一名法官所具备的法律知识,另一方面还要培养做一个心灵护理员所必需的热情和耐心。法庭法官既要懂法,还要懂理,更要懂情,要情、理、法相交融,尽量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最大程度地缓解当事人的关系,达到互谅互让,消除隔阂,自愿达成解决方案,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记者:听说特色法庭很受百姓欢迎,设立特色法庭是出于怎样的创意呢?

  蔡志萍:随着城镇各街村经济的迅猛发展,许多农民从第一产业转为从事二产、三产的上班族。为适应形势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假日法庭”应运而生。法官们放弃公休时间,针对有固定工作的当事人和在校学生、教师为当事人的案件或因工作日、学习日开庭影响生产、学习的案件在假日进行开庭审理。此后,针对西青区旅游景点众多的情况,又创办了“旅游假日法庭”。法官们在旅游黄金周,分别深入到著名景点就地办案,对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产生的纠纷采取流动受案、就地开庭、现场调解等形式,及时审理、化解发生在景区内的矛盾纠纷案件,为游客提供诉讼方便。(记者 张晓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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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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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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