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店卖什么不好?溧阳一名80后小伙居然在网上卖起了“狗”:玩枪人口中的“狗”,正是枪支。记者日前从溧阳法院获悉,被告人张某因犯买卖枪支罪,被溧阳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
出生于1984年的张某绰号“老虎”,是一个十足的军事爱好者,平时喜欢和朋友们一起玩真人CS,也喜欢收集一些仿真枪械。2010年10月的一天,张某在网上逛论坛时,看到有会员在发布卖“狗”和“狗粮”的帖子(这是玩枪人内部的行话,“狗”就是枪,“狗粮”就是子弹),张某于是通过支付宝支付的方式花3000元买了支64式手枪和二十余发子弹。这一买,张某就收不住手了,前前后后买了一百多支仿真枪。买枪花费不小,张某渐渐觉得手头有点吃不消,于是打起了卖枪的主意,一方面可以出手掉一些自己不大喜欢的型号,另一方面可以借此赚点钱花花。于是,张某花了两百元在网上请人设计了一个名为“虎妞军品网”的网站专门用于枪支销售,并用购买的假冒身份证办理了十余张银行卡用于网上收款。
2010年10月份,被告人张某应李某的要求,通过快递公司向其出售仿制的国产PPK型手枪1支、M14型狙击枪1支,共收取1800元。2011年2月28日,公安人员在被告人张某的住处搜获仿制的M4A1型突击步枪1支、沙漠之鹰型手枪1支、G18型手枪1支、M1911型手枪2支、KG46型手枪1支、金属枪弹24颗、弹夹、BB枪子弹、枪绳、瞄准器、枪用电池、枪用汽体、充电器、枪架、配件、部件,以及用于买卖枪支的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主机)、移动硬盘、假身份证等物品。公安机关从张某等人处追缴到PPK型手枪1支、M14型狙击枪1支。经鉴定,搜缴的PPK型手枪、沙漠之鹰型手枪、KG46型手枪以气体为发射动力,M14型狙击枪、M4A1型突击步枪以电为发射动力,该5支枪对人体均具有致伤力。24颗枪弹均能被制式枪支正常发射。其他枪支对人体不具有致伤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非法买卖非军用枪支2支以上,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枪支罪。张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非法买卖枪支罪,且应处有期徒刑,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周兰 毕俊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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