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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三亿巨贪”,绝非一个人的“战斗”

2011年08月15日 08:4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山西蒲县原煤炭局局长郝鹏俊利用职权牟取私利,专案组查出其涉及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其中郝鹏俊在北京、海南等地35套房产合同房价款就达1.7亿元。近期,蒲县法院一审判处郝鹏俊20年有期徒刑,此外,郝鹏俊夫妻还因逃税被处以高达2.6亿元的罚金(8月14日央视《新闻调查》)。

  一个小小的科级干部,在短短10年时间内敛财高达3亿,这个数字令人瞠目结舌。而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郝鹏俊沦为3亿元巨贪,固然与蒲县煤炭资源丰富有关,与他前后掌管过三个与煤矿有关的要害机关——地矿局、安监局、煤炭局,“靠煤吃煤”,并直接参与经营煤矿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与我们的制度存在疏漏、监管缺位、监督不力有关,与地方政府、权力要员官煤勾结,充当“保护伞”有关。

  据报道,郝鹏俊开始红顶商人生涯之时,正是《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行之时。暂行条例规定公务员不得经商,2005年中纪委也发出通知高调清理“官股”,但这些法律和禁令对郝鹏俊而言成了“牛栏关猫”,他不仅从一开始就逾越防线,而且擅长瞒天过海,经常以“我上面有人”自诩,在自己主管的煤炭领域,把“生意”经营得红红火火,日进斗金。

  这表明,郝鹏俊在官商之间自由游走、呼风唤雨并“坐大做强”,绝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其背后必有众多“保护伞”在为其“保驾护航”。因为有“保护伞”,他长时间半官半商地做着党纪国法所不容的生意,在当地路人皆知,可是组织“不知”,即便是2006年因矿难免职复任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都与煤矿有关;因为有“保护伞”,多次被群众举报,也经历了多次专项整治,但每次都顺利过关,毫发无损。

  有人说,制约机制不健全是“官煤”式腐败的温床。还有专家认为,对基层官员监管缺位、监督无力,是小官员、大腐败的重要因素。在我看来,身为小小的县煤炭局长,郝鹏俊大张旗鼓地经营煤矿十余年,“炼”成3亿巨贪,除了他本人长袖善舞之外,其身后还站着一大串为其“保驾护航”的官鼠。如果不顺藤摸瓜,揪出那些“保护伞”,一个郝鹏俊倒下了,还会有更多的郝鹏俊“接力”。(湖北 高福生 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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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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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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