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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法院整治货运"老赖" 受害者一个月获兑400万

2011年08月15日 21: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重庆8月15日电 (记者 杜远)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6月以来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整治被执行人为货运企业的“老赖”行为,一个月时间使多名受害者获得兑现近400万元,解决了37位受害者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困难。

  据重庆市高院方面介绍,在一些以货运企业为被执行人的交通肇事案件中,存在货运公司大多银行账户无钱、无房产、无固定营业场所、名下车辆为挂靠经营无法执行的情况,该市各执行法院采取多种反规避的执行手段,如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追究拒执罪,收效良好。

  在重庆南岸区的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中,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某货运企业应支付两名受害者的赔偿款分别为17745元和40214元。该案纳入货运企业的执行专项活动后,南岸法院执行法官即刻要求被执行人限期申报财产并发出了《限制高消费令》及限制出入境的执行裁定。同时将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名单报送市高院,由市高院统一在当地各大媒体上进行通告曝光。

  限制高消费的名单刚一见报,被执行人物流公司立即与重庆市高院取得联系,并向南岸法院积极提出愿主动履行义务的付款方案,经过协商,物流公司与受害者在已先行达成“和解协议”(二案一次性付款50,000元)的前提下一同到法院,当庭办理了全部款项的支付和结案手续。申请执行人收款后表示,案件能及时解决、被执行人能主动联系付款完全是依靠法院准确的执行举措对被执行人起到了镇摄作用,促进其自觉履行义务。

  据了解,从专项执行活动开始至七月底的一个月时间里,受害者获兑现近400万元,解决了37位受害者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涉案的33家货运公司中有8家公司收到限制高消费及限制出入境的裁定后主动到法院兑现全部赔偿款;有8家公司主动找到受害方,积极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赔偿款项;有8家公司通过强制执行的方式执行兑现;对于剩余无法查找到其下落的公司,执行法院正在加大执行力度,多方查找。

  重庆各级法院下一步将针对被执行人货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的情况,运用执行联动机制,通过公安、运管部门的信息平台予以查找,坚决打击规避执行的货运公司“老赖”。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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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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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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