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法治新闻

河南首例简易程序行政诉讼案洛阳开庭 45分钟审结

2011年08月24日 12:30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23日),我省(河南)行政诉讼案件简易程序第一案在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全省各中级法院行政庭庭长及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法院负责人参加观摩。

  昨日上午,记者如约赶至现场。8时30分,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与以往的行政诉讼案件审理需三名审理员不同,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只有一名审理员。该案原告是王城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因其车辆违章记录未处理,被告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拒绝向其颁发车辆检验合格证,原告不服诉至法院。

  庭审中,原告认为车辆违章记录的处理和颁发车辆检验合格证二者无关,被告拒绝颁发车辆检验合格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洛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为,依据公安部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处理车辆违章是颁发车辆检验合格证的先行条件。他们并非“行政不作为”,而是“行政不能为”。

  双方针对此争议焦点展开了法庭辩论。因本案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庭审法官在征求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当庭进行了调解。在法官的调解下,被告表示愿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原告提供最便捷、最高效的服务,妥善处理双方纠纷,对于原告提到的法律依据相矛盾的情况会逐级向上级反映。

  原告对被告的这一答复表示满意,双方握手言和,原告撤诉,庭审过程45分钟。(杨洪璞 李雪 大河报首席记者 任双玲 通讯员 高书峰)

  相关链接

  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有啥不一样?

  据介绍,以往行政诉讼案件的普通程序是,立案后通知被告,之后法院组织原、被告双方庭外交换证据,然后还要排期开庭,中间的过程得一个月左右。而简易程序则省去了这个程序,对于适合简易程序的行政案件可直接开庭审理。

  另外,行政案件普通程序需由三个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而适用简易程序只需一名法官办案。这样一来,既节省了当事人的财力和时间,为当事人提供了公正、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肖媛媛】
    ----- 法治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