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交通肇事逃逸,郭先生驾驶的桑塔纳轿车被信阳市光山县交警部门扣留,自己也被判刑。1年多后,郭先生到停车场取车,发现车内已是一片狼藉,大量零件不翼而飞。对此,停车场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愿意赔偿相关损失。
昨日,郭先生说,2009年12月22日,他途经光山县寨河乡时发生了交通事故。2010年7月他刑满释放后曾去交警队要车,当时交警以他不是车主为由拒绝归还,必须要车主来要才能放行。
9月13日,郭先生带着车辆的相关凭证再次来要车,却被告知车已经被送往附近的一个废旧汽车处理场。可当辗转找到被扣1年多的桑塔纳轿车时,郭先生几乎无法辨认:“方向盘、挡杆、CD机、电瓶、右前胎及后备厢里的备胎都不见了,中控台被拆得面目全非,发动机内的零件也被拆得七零八落,车只剩下一个空壳了。”
昨日,记者联系到光山县交警大队一位负责此事的余警官,他表示,该车停放的三星停车场是交警部门指定的社会停车场,如果事故车的零件丢失,应由停车场负责。
随后,记者打通该停车场一位杨姓负责人的电话,他说,由于该车长期无人认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2010年11月,停车场将该车送至废旧汽车处理场,目前正在申请报废。看管不严,可能是导致零件丢失的原因。该负责人表示,愿意赔偿该桑塔纳轿车丢失的零件。(见习记者张朝 记者玮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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