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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余名环卫工“被离职” 街道办协调讨拖欠工资

2011年11月11日 09:4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1月8日上午,文冲街道办40多名环卫工人因不满“被离职”而聚集在街道办公大楼,要求雇主广州市嘉仁芝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嘉仁芝公司”)支付两年的经济补偿金,补齐所欠的节假日加班费和轮休加班费。

  嘉仁芝公司曾姓负责人表示,由于街道在采购市容环卫保洁服务的单位时没有继续选择该公司,只能解除环卫工人的劳动合同,所以才要求他们自动提出离职。当日下午,文冲街道办在劳动监察部门的配合下协调了此事。

  自动终止合同才能拿足额工资

  文冲社区一名不愿具名的环卫工人告诉记者,他是湖南人,在文冲社区工作七八年了。之前的雇主是黄浦区环卫局,之后环卫改制,改由街道办以招投标的方式来管理文冲街道市容环卫保洁服务。2009年9月1日,嘉仁芝公司中标后,雇主发生了变化。

  广州市黄浦区城管局环卫科田科长说,环卫改制时管干分开,区环卫局不再担任环卫工人雇主的角色,在同其解除劳动关系时,按照相关法规向环卫工人支付了经济补偿金。

  据了解,今年8月31日,双方劳动合同期满。9月21日,文冲街道市容环卫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广州柯林清洁服务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柯林公司”)取代嘉仁芝公司,成了这一招标项目的新中标人。

  环卫工人称,柯林公司已经在上个月末找过他们,要求递交简历,如果通过,11月16日去新单位上班。这意味着40多名环卫工人若想留在原地工作,必须先跟嘉仁芝公司解约,然后再跟柯林公司签约。

  8月31日合同期满后,嘉仁芝公司并未立即跟环卫工人解除劳动合同。据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健一介绍,劳动合同到期后,合同将自动失效,如果雇佣双方没有签订续约合同,但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有权要求雇主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直到11月4日,嘉仁芝公司将环卫工人召集到一起,要求他们自动终止劳动合同并在一份文件上签字,并告知他们如果不签字将拿不到之前未足额发放的1600元工资。

  “为了能留在这里工作,大部分人都签了,只有几个人没签”。有环卫工告诉记者,签约后嘉仁芝公司未按规定足额支付节假日加班费和轮休加班费。

  如续约或被调派其他岗位

  嘉仁芝公司负责人曾女士表示,如果环卫工人想和嘉仁芝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只能是环卫工人主动提出离职申请,嘉仁芝公司不会主动解除其劳动合同。

  上述环卫工人称,前日一名据称是嘉仁芝公司副总经理的女士对40多名环卫工人说,不同意主动与嘉仁芝公司解约的话,公司可以同其续约,但可能会把他们派往其他地方。

  文冲街道办城管科李姓科长表示,此前拖欠环卫工人的1600元工资已在该科的协调下足额补齐,并将在当天下午由街道办联合劳动监察部门,将雇佣双方约到街道办协调此事。

  据了解,嘉仁芝公司已答复将在近期核算所欠的部分节假日加班费和轮休加班费,并采取现金支付或补充休假的方式予以补偿。

  但对于合同期满后的经济补偿金一事,嘉仁芝公司未作明确答复。

  -专业意见

  嘉仁芝公司要求环卫工人主动提请离职的做法是不合理的位。有些企业为了变相逼迫员工主动提出离职,规避支付经济补偿金,会采用调岗的办法,目前法律对这一做法未作出具体的规定。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健一

  环卫事业改革把以前政府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双重身份分开了,管干分离,推行市场化。但环卫改制中也有一些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对于管理过程中的一些规定还可以更加细化。例如在投标阶段,可以考虑设立信誉评级制度,在对竞标企业考评中,把是否侵害环卫工人利益,只顾追逐利润纳入参考因素。

  ——广州市黄浦区城管局环卫科田科长  (见习记者/关明辉 记者/赵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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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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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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