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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第一女巨贪”鲸吞国有资产八千万纪实

2011年12月19日 17:28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贪污2014万余元,非法侵占4204万余元,私自挪用1893万余元,行贿15万元。这是安徽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海英在企业改制过程中,通过“暗箱”操作出来的贪腐“业绩”。今年51岁的张海英以8126万余元巨大金额,被媒体冠以安徽“第一女贪”的“桂冠”。

  令人惊诧的是,张海英压根不认为自己犯了罪,她重金聘请的名律师同样认为,一审法院认定张海英犯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均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宣告无罪;连她向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行贿15万元,也应免予处罚。

  因张海英鲸吞国有资产手段繁多,数额惊人,此案于2009年1月23日由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张海英提起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严把证据关,两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11年12月1日笔者获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前不久已经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判处张海英无期徒刑。

  

  “风云人物”运作国企改制

  当年被称为“风云人物”的张海英并非那种横空出世的“女将”,她1960年10月生于安徽省亳州市,只有大专文化,从基层干部一步步攀升起来。她在晋升利辛县副县长,出任阜阳市地方铁路管理局局长这两个重要位子时,送了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昭耀15万元,受到王的“器重”。

  张海英主政的阜阳地方铁路管理局(下称阜阳地铁局)成立于1988年5月,管辖漯阜铁路(河南漯河———安徽阜阳)安徽段,系全民所有制企业。

  张海英任阜阳地铁局局长后,因漯阜铁路线路老化,于2002年对线路进行技术改建,向原国家计委、铁道部申请国债资金。为了将阜阳地铁局改制为由她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张海英以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技改项目为由,多次向阜阳市政府请求对该局进行改制。2004年3月30日,阜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对该局进行改制,并于同年7月23日批准实施该局的改制方案。7月31日,该局改制为安徽漯阜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漯阜公司),并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张海英凭借出资540万元,占漯阜公司54%的股份,出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漯阜公司的改制一度为张海英赢得耀眼的光环。她先后获得安徽省百万职工“十五”发展创新工程先进个人、“中国改革100新锐人物”称号。

  事实上,她进行的是一场有预谋的侵占国有资产改制。

  成为“改革人物”不久,张海英于2005年8月15日安排成立了实际由她控制的,以马建华为法人代表、部分漯阜公司股东的亲属为股东的阜阳铁龙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龙公司)。2006年3月28日,张海英又安排成立了实际由她控制,以其儿子赵黎为法人代表、由其丈夫赵同欢负责管理的上海徽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徽凰公司)。

  为什么要成立这两个公司?“我成立铁龙公司就是想有一个小金库,有利于支配和使用资金,因为漯阜公司账面上显示是亏损,成立铁龙公司股东也好分红,同时也是为了避税和逃债。”张海英说。公司注册股本100万元,她以弟妹王春花名义入股了51万元,同时让漯阜公司的股东以家属子女的名字入股铁龙公司,几个刚上任的站、段长也以家属子女的名字入了股。

  为了控制和管理,张海英安排自己信任的马建华入股铁龙公司,会计是丈夫赵同欢的妹妹和侄媳。虽然马建华担任该公司的法人代表,实际是她自己控制和管理这个公司,包括公司的决策、财务等所有一切都是她说了算。铁龙公司的所有财务收入、支出、签批都要由她安排和决定,财务上见不到她签字不会对外付款。

  而徽凰公司的注册股东共7人,由其子赵黎担任公司法人。其他6个股东身份证被拿去注册公司,他们都不知道自己是徽凰公司的股东。“漯阜公司外欠债比较多,我想在上海开一家公司把漯阜公司的资产转移走,不让债主找到,也给你找个事干。”张海英对被判刑后因病保外就医的丈夫赵同欢说。徽凰公司实际还是由张海英控制和管理。

  

  瞒报截留化公为私

  2004年3月的一天,张海英在地铁局改制会议上说,企业改制原国有职工全部与地铁局解除劳动关系,身份全部置换为民营企业职工的身份,并发给职工身份置换补偿金,计算身份置换金时尽量把标准做高,可以让国家多拨付点资金,从而为新公司减轻包袱。

  张海英安排副局长赵卫军让劳资等部门测算单位人数、计算补偿金时,尽可能把人数做多、标准做高。她安排公司人事、财务部门对保留关系人员和其他非在岗人员107人不予身份置换,截留补偿金66.3万余元,对农民工和临时工的实际补偿金17.79万元不发放,两项截留补偿金共计84万余元。张海英从以上各项虚报中截留386.9万元。

  “多报人数主要是加大身份置换金金额,多从国家得到点补偿金,留作新成立的企业使用。从国家多套取的身份置换金,受益者是漯阜公司股东。”张海英直言不讳。

  然而,阜阳市政府批准的地铁局改制文件,连该局中层班子都没传达,职工更不知内情,只是领导层人员掌握。文件规定职工可以自愿入股,长期不在岗人员,以及原来与地铁局签订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也要进行身份置换。“如果向下传达,职工会闹事,不便于领导暗箱操作。”当年的一位局领导说。

  因此,很多人都没有领到身份置换金。职工方重九证言证实,他与单位签订了保留劳动关系合同。2004年7月,漯阜公司给职工支付身份置换金,在职在岗职工名单都公示了,很多人都领了身份置换金,没有任何人通知他领身份置换金。他多次找副局长赵卫军要求领取身份置换金,直至2007年8月,张海英接受纪委调查后,才有人通知他去领取身份置换金。

  铁道部《关于漯阜线扩大分流运输货物计费范围和通过运价等事项的通知》规定,从2004年1月1日起,漯阜线开始扩大分流运输货物的计费范围,并对通过漯阜线货物的运价进行调整。但阜阳地铁局仍按照铁道部原来规定的计费范围及运价计算当月的运费收入。郑州铁路局、上海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北京铁路局太原分局实际代阜阳地铁局收取的运费,比阜阳地铁局记入会计账册的运费要多。阜阳地铁局的财务人员发现这一情况,确认该差异是由于铁道部分流政策的改变所引起,向张海英作了汇报。张海英遂安排财务人员将多出的溢收款暂不确认为收入。2005年9月,张海英安排财务人员将2004年1月至2005年7月的溢收款调整为漯阜公司收入入账,总计多达1420万余元。

  “这些款没有作为地铁局的收入参与改制资产评估,被漏计了。”一位知情者说,“最终成为漯阜公司的钱,也就是张海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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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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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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