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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把社会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2011年12月26日 16:26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以“社会管理创新与中国法治发展”为主题,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共青团中央支持、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与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承办的第六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今天在京举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曹志出席论坛。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陈冀平,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军,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出席并讲话。

  陈冀平指出,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第一,要树立正确的理念和正确的指导思想,其中最主要的是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第二,一定要结合实际加强法律制度的建设。社会管理创新要能够得到长效,必须要有法律的支撑和保障。第三,要解决社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

  张军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带领各族人民在社会管理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成就。同时也要看到,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我国社会管理领域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也日益突出。从我国现阶段国情出发,要想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要在党的领导下,依靠人民群众,坚持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强化并落实法治化的社会管理,把社会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是当代中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选择。人民法院一直致力于研究和创新参与社会管理方式,改进工作,能动司法,促进社会管理法治化进程。青年是国家的希望,法学的未来,无疑也是国家法治的践行者、捍卫者。衷心希望广大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志存高远,立足国情,为人民司法事业科学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建言献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研究不断深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持续的努力、更大的贡献。

  为了配合本期论坛,中国法学会主办,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联合北京师范大学、法制日报社、检察日报社、中国法学杂志社等单位与本报共同承办了本期主题征文活动。来自全国法学界和实务部门的知名专家学者、主题征文获奖作者和单位代表、在京法学院校师生近300人参加了论坛。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社会管理的法律理论、社会管理的法治创新、特殊领域社会管理的法治化等诸多基础问题、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热烈、深入地探讨。  (记者 谢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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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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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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