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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1年热点法治事件:“法”与“情”交锋不断(5)

2011年12月29日 08: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刑法修正案(八)原则确定“75岁免死”

  争议点:“君子报仇75岁不晚”,老年人犯罪将因此有恃无恐?

  事件:中国刑法一贯坚持对特殊弱势群体犯罪适度从宽处罚的原则,今年5月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对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规定,明确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这便是此前备受关注和争议的“75岁免死”条款。

  众议:作为对老年人犯罪的宽宥政策,“75岁免死”早在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前即已备受关注。

  很多网友认为,75岁以上老人如果免死,将会带来不利的社会效应。“君子报仇75岁不晚”、“老年杀手组团”、“老人敢死队”等说法一时充斥网络。

  有评论指出,高龄老人杀人免死,其人性化的一面可以接受,但具体到某一个案件、某一个被告人,还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因此,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二审稿增加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的例外情形,并最终颁布施行。

  专家点评:针对 “75岁免死”引发的争议,刘仁文教授归纳过反对者的三大理由:一是担心如果规定免死,会导致老人犯罪上升;二是怕有人钻老人免死的空子,利用老人进行犯罪;三是有人认为,贪官是老年人中涉死刑的高危群体,老人免死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贪官免死。

  官方数据显示,70周岁以上犯重罪被判死刑的,全国每年不超过10起。因此,有学者认为,立法规定“75岁免死” 宣示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并不必然导致老年人犯罪率升高。

  刘仁文认为,刑法的这一修改之所以引起争议,是因为其与社会上根深蒂固的“杀人偿命”观念不符。他说,在长期强调刑法打击犯罪功能的同时,还应唤回公众的宽宥平恕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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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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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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