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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两官员涉嫌受贿罪双双“中标”落马

2012年01月10日 09:35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接受当事人请托,涉嫌在工程招投标中违规操作

  洞头两官员 双双“中标”落马

  接受当事人请托,在工程招投标中涉嫌违规操作,洞头县两官员双双“中标”落马。

  近日,原温州洞头县交通局副局长方某和原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曾某,因涉嫌受贿罪,被龙湾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介绍,2008年下半年,洞头县五岛沿线霓北中学至桐岙段景观工程,即将招投标的时候,乐清人刘某(另案处理)等人,找到了时任洞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的曾某。

  刘某等人托曾某,对他们挂靠的10家单位参加招投标这件事予以帮忙,并许诺给“干股”表谢意。

  工程招投标开始后,曾某涉嫌利用职务便利,明知一个投标人挂靠多家单位参加投标系违规,而在报名资格审查中,不但没有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反而让刘某挂靠的10家单位,顺利通过了报名审核。

  同时,为了帮刘某等人顺利“中标”,曾某还联系了时任招投标资格预审委员会成员及开标评委的嫌犯方某。

  方某,男,48岁,案发时任洞头县交通局副局长。2008年,他曾任洞头县规划建设局副局长、洞头县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

  在洞头县五岛沿线霓北中学至桐岙段景观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受曾某嘱托,方某涉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刘某挂靠的10家单位中的7家单位,顺利通过了资格预审入围招投标。

  检察机关称,刘某等人随即将7个投标资格转卖获利,随后在曾某家中,以“干股”名义送上现金12.3万元,曾予以收受。

  2008年底,曾某为表感谢,到方某办公室,送上现金3.1万元,方予以收受。(通讯员 龙轩 记者 解亮)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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