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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大火案余波不断 施工方被告人刑满后再受审

2012年01月12日 07:58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继央视大火案主犯徐威被加刑至20年后,该案余波再起。昨日记者获悉,起火楼外墙施工方的3名员工因使用以次充好的挤塑板获刑入狱后,将再次在市二中院受审。

  此案3名被告人是起火大楼幕墙施工方中山盛兴公司副总经理唐珠创、项目部执行经理谷显树和质量员李书志。央视新址发生大火后,3人于2009年7月被捕。法院认定,中山盛兴公司销售伪劣挤塑板,金额达到100余万元,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唐珠创、谷显树和李书志作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亦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法院判处3人4年半至2年半不等有期徒刑。

  据李书志的代理律师尹富强介绍,本月9日,李书志2年半的刑期已满,其妻前往看守所去接丈夫,却被告知案件已被发回重审,李仍需继续羁押。

  据悉,此案属于少见的破格减轻处罚案件。刑法规定,销售伪劣商品金额50万元以上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此案当初审理时,尹富强曾提出:李书志只是一个农民工质量员,对工程材料的选择毫不知情,也无权干涉,如要求承担过高的法律责任,违反了责、权、利的统一,有违公平公正,“莫让小人物做了替罪羊”。

  一审宣判时,法院在无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情况下,突破法定刑减轻处罚,3名被告人刑期最高4年半,李书志仅被判2年半。一审判决指出,3名被告人虽不具有法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依法均予以减轻处罚。去年3月,市高级法院终审维持了原判。

  尹富强说,目前尚无法获知本案发回重审的原因,“央视大火案互相牵连,如果这个案子发回重审,其他案件也可能重审。”(记者 王维维)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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