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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雇五工人加工死猪销往市区牟利 两月卖8万斤

2012年01月13日 14:1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男子雇五工人加工死猪销往市区牟利两月卖8万斤

  收购病猪,甚至从河里捡回死猪,雇上几名工人在小作坊加工。在去年3月-5月期间,崇州(微博)市羊马镇男子聂成海雇了5名工人,加工了8万斤病死猪肉,销往成都市区、崇州等多地的“黑市场”。

  昨日上午,崇州法院审理并宣判了这起涉及市民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主犯聂成海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5名工人被判8个月到1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万元到8万元不等罚金。

  河里捞死猪送回小作坊加工牟利

  昨日上午9点半,崇州法院开庭审理此案,6名嫌疑人的亲属坐满审判大厅。法院刑庭的法官说,这起食品安全的刑事案还引起崇州多个执法部门的重视,农发局、商务局、食药监局等单位都派人来旁听这起审判。

  6名嫌疑人一一过堂,从他们供述及检察机关指控,记者了解到这起案件的大致经过。

  今年49岁的聂成海是羊马镇场镇村6组人,想挣钱的他,把歪脑筋放在了病死猪肉上。去年3月起,他在羊马镇崇江路社区6组开了个小作坊,雇了窦志伦、赵桂明等5人做小工,准备加工病死猪肉牟利。

  聂成海等人到各镇去收购病猪,大的有100多斤,小的只有50多斤。此外,他们连河里漂浮的死猪也捞上来,送回小作坊进行加工。

  病死猪肉主要销往“黑市场”

  据聂成海等人交代,这些病死猪的“出肉率”不高,一头猪只能杀出20%的肉可以拿去卖。尽管如此,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聂成海的小作坊还是“产量惊人”。

  法官说,经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锁定了相关证据,认定这个小作坊共生产销售出8万斤的猪肉,也就是40吨。聂成海和窦志伦涉案金额24万元,其他4名小工根据打工时间长短,涉案金额从12万元到20余万元不等。

  8万斤、中型货车足足要拉四五车的病死猪肉,主要销往了哪里?

  法官说,据嫌疑人交代和公安机关查明,这些病死猪肉“相当数量流入了成都市区”。聂成海主要将肉销给崇州、成都市区的一些“黑市场”,再由“黑市场”分流到小餐馆等营业场所,甚至普通市民的餐桌。

  打工也判刑?法官:明知而为就是共犯

  5名工人被抓后都喊冤,声称自己只是打工的,干的是体力活,他们只听老板聂成海的,而销售病死猪肉也是聂成海在干。“为什么要抓我们?”几名小工以及家属都称是冤枉的。在法庭上,几名工人还说,他们其实干得非常辛苦,每天都是起早贪黑,1个月只挣1000多元钱。

  “他们一点都不冤,明知而为就是共犯。”检察官说,该案中聂成海是主犯,而窦志伦等5名受雇工人明知加工、销售的是病死猪,仍然进行生产加工,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也要受到法律惩处。

  检察官说,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工人也被判刑,会对帮助老板进行非法活动的那些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崇法 记者 李逢春)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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