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字号:

避免“趋利执法” 中国警方管理涉案财物渐规范

2012年01月19日 10:2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避免“趋利执法”

  警方管理涉案财物走向规范

  “涉案物,保管好。制度严,防腐变。能诉讼,来龙清。公私分,台账明。高压线,不要碰……”这是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编写的公安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治理的“三字经”。

  从2011年3月到12月底,公安部进行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共排查刑事、行政案件1942万件,清理违规处理的机动车20万辆,金银玉器等贵重物品1.7万件,现金及有价证券11.2亿元,房屋土地近两万平方米,其中发现存在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的案件约6万件。

  “该退还的退还,该没收的没收,该赔偿的赔偿。”对排查清理出的问题,公安部作出硬性要求。

  为此,公安部提出,要坚决执行“六个严禁”:严禁截留、坐支、挪用、调换涉案财物,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借用、调用涉案财物,严禁扣押收缴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严禁返还性质尚未查明、权属有争议的涉案财物,严禁办案民警保管涉案财物,严禁违规收取保证金。

  专项治理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因涉案财物管理问题处理责任民警511名,其中纪律处分268人,组织处理243人。

  业内人士指出,公安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治理切中了执法活动中的深层次问题,在规范执法的同时,避免了受利益驱动进行“选择性执法”的倾向。

  中国青年报记者赴陕西、重庆等地,对公安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

【编辑:马学玲】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