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趋利执法” 中国警方管理涉案财物渐规范
2012年01月19日 10:20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避免“趋利执法”
警方管理涉案财物走向规范
“涉案物,保管好。制度严,防腐变。能诉讼,来龙清。公私分,台账明。高压线,不要碰……”这是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编写的公安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治理的“三字经”。
从2011年3月到12月底,公安部进行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共排查刑事、行政案件1942万件,清理违规处理的机动车20万辆,金银玉器等贵重物品1.7万件,现金及有价证券11.2亿元,房屋土地近两万平方米,其中发现存在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的案件约6万件。
“该退还的退还,该没收的没收,该赔偿的赔偿。”对排查清理出的问题,公安部作出硬性要求。
为此,公安部提出,要坚决执行“六个严禁”:严禁截留、坐支、挪用、调换涉案财物,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借用、调用涉案财物,严禁扣押收缴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严禁返还性质尚未查明、权属有争议的涉案财物,严禁办案民警保管涉案财物,严禁违规收取保证金。
专项治理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因涉案财物管理问题处理责任民警511名,其中纪律处分268人,组织处理243人。
业内人士指出,公安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治理切中了执法活动中的深层次问题,在规范执法的同时,避免了受利益驱动进行“选择性执法”的倾向。
中国青年报记者赴陕西、重庆等地,对公安机关涉案财物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
【编辑:马学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