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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琐事与工友互殴将其扎死获刑12年

2012年02月05日 03:43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因为工友把原料掉在了地上,男子与其发生争执,并用平时干活用的尖刀将其扎死。近日,一中院认定男子李二良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据称双方此前无矛盾

  44岁的李二良,小学文化,事发前系北京市建国伟业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工人。据法院审理查明,李二良于2011年7月13日14时许,在房山区城关街道马各庄村单位院内,因琐事与侯某(男,殁年35岁)发生口角并互殴,李二良持尖刀刺扎侯的左腋下一刀,伤及侯某左侧肺门,致侯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二人的同事称,他们三人都是单位的配料员,属于同一个小组,彼此间平时并没有什么矛盾。事发当天下午干活时,他和侯某不小心将原料掉在了地上,李二良就开始辱骂侯某,随后,李、侯二人便厮打起来,李二良抄起一把单刃刀就扎了过去。

  主动协助民警找凶器

  据工人们称,这把刀就是平时他们干活时用来划开滑石粉袋子的工具。案发后才来接班的工人因为不知道出事,看到刀扎在滑石粉袋子上,便曾想要磨刀继续干活,后来老板来了,才把已经回到宿舍的李二良叫到门卫室。

  老板回忆,李二良在宿舍时没有人看管,要想逃走肯定有机会,到了门卫室时也没有人看管,但李二良明确表示不走,等警察来。

  据房山刑侦人员出具的一份材料证明,案发后民警到场时,李二良正在该公司门卫室内。其对民警工作表示配合,还主动协助民警到案发现场查找作案凶器。同时,由于李二良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4.6万元并取得谅解,法院从轻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记者张媛)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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