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大POS机刷卡套现案开审 共套现近5亿元
套现5亿获利800万
全市最大POS机刷卡套现案今审
勾结商业银行的业务员,以通过POS机刷卡套现的方式,胡成等15名被告人在两年多的时间内涉嫌非法套现近5亿元,被指控犯非法经营罪。今天(22日)上午,这起近3年来本市最大的POS机刷卡套现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据介绍,本案涉及嫌疑人15人,被指控非法申请POS机37台,非法套现5亿元。因影响较大,在审查期间曾获中央领导的批示,由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等部门联合查办。刷卡套现犯罪为2009年刑法修订后新增罪名,此前发案量极少,因此该案也是近3年来本市涉案数额最大的POS机刷卡套现案。
上午10点30分,胡成等15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被告席间挤得满满当当。今年41岁的胡成被列为第一个被告人,他只有小学文化,无业,户籍为辽宁省丹东市。胡成前科累累,曾因故意伤害两次被判刑。根据起诉书显示,单是他一人,就涉嫌刷卡套现2.3亿元。
公诉人称,2008年9月至2010年12月间,胡成等15名被告人在门头沟区、大兴区注册成立20家公司企业,向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等4家银行申领了37个POS机,通过网站发布广告帖、回头客介绍等方式收揽客户,在本市海淀区百乐宾馆、国海广场等地,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规定,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使用POS机为信用卡持卡人刷卡套现,累计刷卡套现近3万5千笔,刷卡金额近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800余万元。
检察官释案
套现使无辜者蒙受损失
海淀检察院检察官赵峰介绍,该案有3个特点:
首先是15名被告人均为社会闲散人员,其中有2人曾在商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从事过业务员工作。上述被告人之间或为亲属、朋友协助主犯进行刷卡套现业务,或通过本人刷卡行为相识并结成团伙进行刷卡套现业务,犯罪形式或个人单独进行或组成团伙分工合作进行刷卡套现犯罪活动。
其次,刷卡套现的客户特征主要体现为对现金需求较大、较急的信用卡持卡人。嫌疑人作为套现中介人,在公司无实际经营的情况下,事先申请安装销售点终端机(POS机),而后以虚拟交易的方式为信用卡持卡人提供套现服务。
持卡人在POS机虚拟交易刷卡消费后,账户信息会传送到银联,银联在处理后把信息发送给发卡行,发卡行则从持卡人账户上扣除相应金额,并且把款项打入套现中介人开户行账户,最后套现中介把现金支付给持卡人,完成套现。在套现过程中,本案套现中介人要向刷卡人收取刷卡套现金额1%至2%的手续费为自己获利。
检察官介绍,该案后果严重,此类犯罪危害了金融稳定,使部分货币脱离银行控制范围,增加资金链安全风险。放大了信贷风险,当持卡人无法偿付信用卡透支额时,风险最终将转移到银行身上,发卡银行的经营风险将大大增加。同时造成了银行损失,信用卡刷卡套现不需要交纳手续费,对于银行来说等于放出去了一笔无息贷款,给银行带来了应收利润损失。
此外还刺激了地下融资,套现在金融监管体系外产生了巨大的现金流,且无法监控,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地下融资的泛滥,为不正当资金使用提供便利,同时降低宏观调控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破坏了信用环境,由于可以获得无风险收益,将可能诱使更多POS机特约商户从事信用卡套现业务,给社会信用环境造成破坏;诱发了新的犯罪发生,信用卡套现容易诱发信用卡诈骗、洗钱等各类犯罪行为,使无辜者蒙受损失。(记者王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