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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台高速7车相撞致1死4伤肇事案开庭

2012年02月26日 19:3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嘉兴2月26日电(见习记者 赵小燕 通讯员 秀舟 古剑)2011年11月28日,常台高速嘉兴段发生一起7车连环相撞事故,现场十分惨烈。一辆马自达轿车被压成一团铁饼,驾驶员当场死亡。近日,浙江秀洲法院于开庭审理了此案。

  事故当日上午10点10分左右,常台高速公路往江苏方向109千米+500米附近7车连环相撞。现场一片狼藉,玻璃碎片和车上的物品散落一地。最严重的一段,画面触目惊心。一辆大货车紧紧贴上一辆大客车,两车之间大货车下面,压着两个车轮和一些银色钢片。其实这是一辆马自达轿车,整个车身被压成一团铁饼。

  经查,江苏籍驾驶员郑某超过核定载质量,驾驶苏州牌照的挂号车途径事发路段,因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与前方同车道江西牌照的挂号车发生尾随碰撞,造成前车尾随碰撞并碾压过前方同车道由被害人王某驾驶的马自达轿车。同时两车又尾随碰撞前方同车道福建牌照车。继而前车又与前方同车道浙江牌照车发生尾随碰撞,造成其又与前方同车道一辆车发生尾随碰撞。

  事故造成马自达轿车车主王某当场死亡,郑某和另3人受伤,6车损坏。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郑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秀洲区检察院于2012年2月6日以交通肇事罪对郑某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郑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1人死亡、4人受伤,负事故主要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郑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事实没有异议,也明确表示“自愿认罪”。他坦诚当时“注意力有点不集中,有点分神”,在两车相距2、3米时才发现前车。他同时承认知道自己驾驶的半挂车不允许行驶在第一车道。“开车的都这样,前面车子开得慢,就想从侧面的车道超过去,快点回去。”

  “因为自己粗心大意,造成这么大的后果,心里挺难过的,对受害人家属造成很大的伤害。”面对1死4伤6车损坏的后果,自己也死里逃生的郑某表现地十分后悔。秀洲法院将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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