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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院院长呼吁尽快制定民间借贷法律法规

2012年03月12日 21: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北京3月12日电 题:中国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逾千亿 浙江高院院长呼吁立法应加速度

  中新社记者 柴燕菲 赵晔娇

  “去年,全国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0万余件(浙江9万余件),较2010年上升38%,涉案金额1143亿元。”在12日的全国人大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报出的这组数据“语惊四座”,他再次呼吁,制定民间借贷法律法规应该“加速度”。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民间借贷,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深度介入民间借贷的情况十分普遍。日积月累的民间借贷其实也在默默地酝酿着风险。

  “民间借贷存在交易较隐蔽、风险不易控制的特色,且正常的民间借贷通常和非法集资等刑事犯罪活动交织,这会引发一些区域性的金融风险,影响社会稳定。”来自于民间资本充沛的浙江,齐奇对于风险有着清晰的认识。

  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来浙江团参加审议就说,民间资本是“水”,在地下暗流涌动,“我们就打井抽水嘛”。这句话引发代表的共鸣,不少代表都疾呼:规范民间融资行为,让民间借贷浮出水面,使其阳光化、法制化。

  在齐奇看来,应当规范民间金融,使其成为中国市场化大金融体系的一个部分。

  这也代表了诸多全国人大代表的心声。记者发现,在民营经济发达的浙江省代表团,全国人大代表在审议报告时讨论最多的话题之一就是民间借贷,赵林中、周晓光、南存辉、尤小平、杨成涛、王小同、张剑星等多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国家制定民间借贷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民间借贷阳光化、法制化。

  齐奇在接受本社记者专访时建议,要尽快出台《放贷人条例》或其他规范经营性的民间借贷关系的法律法规。需要对这部分借贷人的资格、资金来源、贷款额度、利率、担保、登记备案,以及必要的监管等作出规定。它区别于生活消费性的民间借贷(可以由《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调整)。

  齐奇还建议:从立法层面进一步明确民间借贷的利率标准。他认为,民间借贷利率不得高于银行4倍的规定已落后了。

  记者了解到,目前银行借贷利率约为8.5%,而在浙江温州等地,有牌照的小额贷款公司约为35%,民间借贷的利率会更高一些。

  齐奇明确表示,我们会紧跟浙江省新一轮的金融改革,依法支持地方的金融创新举措。总结浙江法院民间借贷纠纷的审判实践经验,也为制定相关司法解释积极提出修改建议,供最高法院参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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