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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山西少女被男友胁迫卖淫 平均年龄18岁

2012年04月08日 00: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太原4月7日电 (宋立超)三名山西女子被自己的男朋友骗至太原市后,被各种方式威逼、恐吓、哄骗从事卖淫违法活动,而所得赃款全部被男朋友们挥霍。4月7日,太原警方向社会通报,该5人团伙被抓获,解救出的3名受害女子平均年龄仅为18岁。

  山西吕梁市男子王某与同乡女孩贾某(17岁)相恋一年有余。2012年3月,一心想挣大钱的王某决定到太原打工,而贾某为了“爱情”毅然与其私奔。

  到了太原后二人身无分文,便找到同乡麻某。麻某对王某说,如果你愿意,可以让你女朋友去卖淫,你自己不用干活也能挣钱。开始王某并不同意,但生性懒惰的他禁不住诱惑,便回去游说贾某,并哄骗贾某说等将来有了钱就娶她。贾某深爱着王某,经不住王某的甜言蜜语,便答应了。

  原来,麻某也一直以“还债”为理由让20岁的女友帮其卖淫挣钱。同时,来自山西长治市的郑某也用殴打、胁迫的手段令19岁的女朋友屈服,最终加入了这个团伙。

  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三名平均年龄仅有18岁的少女为了自己“心爱的男友”,频频出入歌厅、宾馆等娱乐场所进行卖淫违法活动。所得一万多元赃款却被中间人冯某和男友们挥霍。当警方解救时,三人除了日常的吃、穿、住外,身无分文。

  “年轻男女因为心智不健全,社会经验不足,容易因一时冲动而身心受损。尤其是女孩子,如果因为所谓的爱情而丢弃了女性的尊严,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被居心叵测的人利用而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那么,最后受害的往往是自己。”谈及此案,办案民警向社会发出警示。

  目前,该团伙5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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