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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有赖法律完善 婚外情调查成泄密渠道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5月13日 11:0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在公安部统一部署指挥下,北京、河北、山西等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行动,抓获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嫌疑人1936人,依法刑事拘留978人,挖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44个,打掉从事非法讨债、非法调查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非法调查公司”611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24起。虽然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有赖法律进一步完善和越来越严格的执法行动,但作为公民个人,则更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一条个人户籍资料买价40元售价70元

  近日,江西省鹰潭市警方成功捣毁一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网络,刑拘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随着侦查深入,一条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网络链条初现端倪。

  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4月20日以来,鹰潭警方先后赴武汉、上海,对代某、王某等4名重要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经查,中间人湖北省某水利设计院江西分院工作人员代某自2010年起,仅7个月时间便非法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达一万多条,涉案金额数百万元。而被抓获的“下家”王某2010年下半年在上海专门成立公司,暗中从事买卖公民个人信息,一年非法牟利超60万元。

  鹰潭市刑侦支队支队长孙友生介绍,QQ群成为犯罪嫌疑人专门从事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重要平台。首先,中间人在QQ群招揽“生意”,“下家”向他们提出信息需求;然后,中间人通过联系能够提供这些信息的“上家”,由他们查询到公民个人信息后再转卖给相关人员。

  非法倒卖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个人户籍资料、车辆档案、银行存款及交易明细、公司工商档案、旅客住宿记录、乘坐航班记录、手机机主信息、犯罪记录、暂住证和护照等,甚至还包括港澳和外国人的信息资料。

  办案民警介绍,这些个人信息资料都被明码标价。其中:一般一条个人户籍资料购买40元,出售70元,中间人获利30元;车辆档案信息获利30元/条;宾馆住宿记录获利40元/条,手机号码机主信息获利60元/条等,而较高的如个人银行交易明细获利达200元/条。

  信息泄露陷阱处处有 侵害个人信息有三类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警方抓获15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涉案人员。警方提醒,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主要有三类。

  第一,犯罪嫌疑人从网上向上家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后,加价卖给下家,非法获利。第二,犯罪嫌疑人违法开设私人侦探公司,通过非法在网上购得公民个人信息,使用自制或违法购得的侦查器材,进行侵犯公民隐私权的私家调查。第三,违法开设讨债公司,通过非法在网上购得公民个人信息,用于代他人讨要债务。

  警方特别提醒,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网上填写表格须慎重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应该从自身做起,比如,在网上不要随意填写表格,应该选择安全防范能力较强的网站存储重要个人信息;在马路上接受市场调查,或者在商店里填写贵宾卡等时,要留个心眼,别随便将自己的资料泄露给他人。遇到介绍、推荐保险业务、房产业务、理财投资以及冒充公安、检察、法院、银行工作人员的点对点电信诈骗案件,要时刻提高警惕,以防上当受骗。遇到个人信息被非法使用时,市民应通过各种途径维权,别任由自己的个人信息外泄。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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