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亲兄弟因卖房手足相残 哥哥连捅弟弟两刀致重伤

2012年06月27日 18: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徐州6月27日电 (李东艳 马以轩)都说兄弟如手足,可江苏新沂一对亲兄弟却为房子问题大动干戈,哥哥挥刀连捅弟弟两刀,结果本是一场家庭矛盾,却导致了弟弟重伤,哥哥判刑的严重后果。27日,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公布消息,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哥哥时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事情发生在新沂市某镇时某和时某某之间,他们是有着手足之情的俩兄弟,哥哥时某从事卖肉经营。但就是这对亲兄弟却在房子的问题上产生了矛盾,哥哥时某欲将居住的房子卖掉,弟弟时某某则找到买房人让其将买房款交到他的手里,由此阻止时某卖房。为此,兄弟俩产生矛盾。此后,兄弟俩多次发生争吵,双方互不相让,积怨越来越深。

  2012年2月9日下午4点多钟,时某在其自家门前,又因卖房一事与弟弟时某某理论。和谈不成,兄弟二人发生争吵,争吵中,心存怨气的时某从家中拿出一把割肉刀冲到时某某面前就朝着时某某腹部连捅两刀,致使时某某胃破裂、腹部缝合创口11cm。经法医鉴定,时某某的损伤构成重伤。

  案发后,时某深刻反省自己的行为,他称事情的起因只是卖房而引起的口角之争,自己却没顾及一母同胞的手足之情与弟弟和睦相处,却挥刀造成弟弟重伤的严重后果,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其后,时某就民事赔偿部分与弟弟时某某达成协议,赔偿给时某某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见时某积极悔罪,时某某认为亲属间没有必要将矛盾激化,遂对时某的行为予以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时某因家庭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时某具有坦白情节,并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的谅解,结合具体案情,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