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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学童遇车祸死亡引谣言 散布谣言者被拘留

2012年07月01日 14: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广西学童遇车祸死亡引谣言散布谣言者被拘留
    6月30日,警方到涉嫌在互联网散布谣言的曾某某住处进行调查取证。 王正祥 摄

  中新网柳州7月1日电(记者 蒙鸣明)记者7月1日从广西柳州警方获悉,该市6月27日发生一起学童遭车祸死亡交通事故后,在互联网上出现大量不实信息,并造成社会恶劣影响。警方经过调查掌握确凿证据后,查获并行政拘留散布谣言者曾某某。

  据警方介绍,6月27日中午,在柳州市柳南区鹅岗路天元文化传媒印务公司门前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名三年级的小学生在事故中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对事故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依法暂扣肇事车辆,并传唤肇事司机王某接受调查。

  此时,坊间出现不少猜测,有说该事故中肇事车辆先刮倒小孩又倒车的,有猜测肇事司机各种身份的,也有传言肇事者逃逸等消息。

  6月28日,网名叫dollcork的曾某某率先在互联网上发帖,发布自己听来的消息,帖子中使用“刮倒后倒车”、“逃逸”、“党委书记”等词语扩散,引起大量网民跟帖回复,随后该事故传闻开始发酵,并被改编或转发到互联网各论坛、QQ群和微博,以极快的速度传播。

  据警方查明,该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车驾驶人血液中未检验出酒精,经对死者尸检,死亡原因为交通事故致死。根据民警对事故现场的调查,事发时没有反复碾压学童的情况。柳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该起交通事故及社会舆论,官方高层指示交警组织力量公正、严格、快速调查取证。

  29日,柳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官方调查结果。6月27日上午11时40分左右,王某驾驶车号为桂BWL526丰田牌小轿车,由柳州铁路天元文化传媒印务公司驶出左转弯进入鹅岗路过程中,与一名小男孩发生碰撞,造成该男孩受伤。事发后,王某把伤者抱上肇事车辆送往附近医院抢救,但伤者终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该男孩9岁,系一名正在读小学三年级的学生,肇事司机为柳州铁路天元文化传媒印务公司一名管理层人员,交警依法做出了对肇事司机取保候审的决定,待事故责任认定后追究责任。

  官方通过媒体、互联网论坛、微博发布调查结果平息谣言,但之前散布的不实信息仍在发酵,不少网民看到谣言后发出较为偏激的言论。

  6月30日15时,警方经过调查取证掌握确凿证据后,依法对居住在柳州市红光路68号某小区A栋1单元201室的男青年曾某某传讯,调查其在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后,于28日在当地互联网论坛上以“dollcork”的网名发布“印刷厂门口的车祸”为标题的谣言帖子一事。

  曾某某向警方承认自己是随意将道听途说的不实信息在网上发布,造成信息误导,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诚挚的悔意。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对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的曾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并于7月1日凌晨执行。

  柳州警方表示,警方对私自在互联网上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给予高度关注,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法坚决给予查处、打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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