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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禁党员干部利用子女升学收钱敛财

2012年07月03日 17:28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黑龙江)绥化市纪委监察局发出通知,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全文如下:

  各县(市)区委、纪委,市直各党组(党委)、纪检组(委),各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

  一年一度的高考已经结束,填报志愿和高考录取工作即将开始。针对近期一些地方的党员干部规避监督提前操办“升学宴”的实际,为狠刹党员干部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不正之风,弘扬新风正气,市纪委监察局特重申以下要求:

  一、严禁利用子女升学之机操办敛财。全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借子女升学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不正之风,自己不操办“升学宴”,也不参与或参加他人举办的任何形式的“升学宴”。

  二、进行排查统计。各地各部门要对今年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子女参加高考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子女参加高考情况,填报《党员干部子女参加高考情况统计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7月10日前报市纪委或所属县(市)区纪委。

  三、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提前对子女参加高考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明确纪律,要求其做出不操办“升学宴”的专题承诺。市纪委将统一对处级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因教育管理不严,致使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操办“升学宴”、造成影响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不定期对饭店、酒楼等餐饮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操办“升学宴”的党员干部快查严处,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市纪委监察局专项监督举报电话:8386132,受理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绥化日报)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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